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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21〕7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5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核心提示: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规范有序,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1〕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市有关单位:
 
  发展转基因是我国农业重大战略决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决策部署,根据《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1〕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2021年上海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2021年上海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规范有序,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1〕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严肃查处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制种、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业转基因研发应用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进生物育种研发应用。
 
  二、工作目标
 
  以“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为指导,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农业转基因监管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事业发展的相关支出列入市区两级政府预算。依法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依法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和监管,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和农业转基因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抽样检测覆盖率100%。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科普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认知。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研究试验监管。监管重点是试验审批制度报批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依法依规开展试验。
 
  对我市批准开展的转基因试验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检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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