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精神,全面推进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现将该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并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在本级政务信息平台或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反映。联系人:江耀洪,联系电话:3864841。
附件: 《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doc
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