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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皖市监办函〔2020〕58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30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根据近期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市监特设〔2020〕127号,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为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根据近期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市监特设〔2020〕127号,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开展安全检查。各市要对标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结合元旦春节和冬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点以及今年以来部署开展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连续运行的电站锅炉、供暖锅炉及其管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点工程工地用大型起重机械,风景区、公园等地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交通枢纽、购物中心等人员较集中场所的电梯。
 
    (二)加强隐患治理。各市要对今年以来开展的检查、督查、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对整改情况再确认,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再检查、“回头看”,严格落实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管理制度。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特种设备,要坚决封停。
 
    (三)强化应急管理。各市要切实做好旅游购物高峰、冬季低温、雨雪灾害特殊天气情况下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制订应对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措施。结合各地实际,开展电站(供暖)锅炉、危化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事故(故障)应急救援演习,确保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二、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全面总结2020年以来开展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巩固提升行动成果。对危化品、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防爆电气、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化肥、水泥、非医用口罩等产品的专项整治结果做好“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全力做好两节期间热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结合区域经济特色和消费热点,组织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发布抽查结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加强舆情收集整理和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工作举措落实情况,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监管到位,任务落实。省局将组织督查组赴部分地区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严格值班制度
 
    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设立和公布值班电话,保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一旦发生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负面舆情事件,要积极应对,做到反映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并按规定及时向省局报告。
 
    请各市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与2月底前报省局特种设备处。
 
    联系人:特种设备处 华兵  电话:0551-63356082,
 
    产品质量监管处  万文民    电话:0551-63356186。
 
    邮箱:anhuitsc@163.com.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2020〕127号)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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