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地方食品法规 » 正文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省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推动生产经营者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让每一位生产经营者都能够紧绷质量安全这根弦,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印刷《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现发放给各地进行宣传。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
 
    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省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推动生产经营者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让每一位生产经营者都能够紧绷质量安全这根弦,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印刷《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现发放给各地进行宣传。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贯穿农业生产的全过程,要精心筹划宣传活动,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下基层开展工作契机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张贴到辖区内所有村委会防雨淋的宣传栏内醒目位置(每个村委会至少张贴一张),确保告知书张贴平整、结实,持续时间至少一年以上,张贴的同时向群众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用药基本常识,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倡导实施标准化生产,增强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对告知书张贴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利用配合国家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开展省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下基层检查指导之机,到各村委会宣传栏进行实地查看,各地在张贴告知书的同时要做好图片影像资料留存备查。
 
    附件:《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docx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