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兰州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中央驻兰有关单位,市属各重点企业:
《兰州市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兰州市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
——聚焦助力惠企利企,围绕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推动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等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简化优化各类跨地区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流程手续,方便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聚焦强化区域通办,围绕拓展异地办理深度和范围,开展点对点的“跨省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加强主城四区和远郊区县的业务协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2020年底前,实现57项事项“跨省通办”、83项事项“省内通办”、175项事项“全市通办”(详见《附件1》);2021年底前,新增并实现73项事项“跨省通办”、24项事项“省内通办”、58项事项“全市通办”(详见《附件2》);2022年底前,新增并实现9项事项“跨省通办”(详见《附件3》),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二、办理模式
(一)深化“全程网办”
1.推进简单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应认领尽认领”的要求,全面认领省级基本目录中本层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依托兰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布本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照“全市通办”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到现场申请办理的事项外,必须全部纳入全程网办。对无特殊环节、要件相对简单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改革制约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部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2.推进网上“一口申报”
①完善统一身份认证。依托甘肃省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全省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确保与各地一体化平台用户互认,实现“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②统一办事入口。充分发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的作用,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以兰州政务服务网为统一办事入口,按照政务服务网前台受理、业务办理系统后台审批、结果推送政务服务网的模式运行,实现“全程网办”。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③全面推进电子印章应用。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与市大数据局沟通衔接,利用全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加快刻制本级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实现电子印章全覆盖和在网上预审、制证发证环节的全面应用。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④实现政务服务高频证照使用。依托兰州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加快电子证照使用进程。根据高频电子证照动态清单(详见《附件4》),梳理应用责任清单,开展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共享应用,重点推进身份证、护照、驾驶证、营业执照、结婚证、社保卡、食品生产许可证等高频电子证照的共享应用。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一律归集到兰州市电子证照库,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3.实现移动终端办理建立移动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完善政务数据移动应用管理机制,探索形成一个源头、多点可办的移动政务生态。优化“金城办”应用功能,实现“便捷注册、一键登录、多式认证、无感切换”;梳理公布“金城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兰州政务服务网公布展示。继续完善政务服务 “旗舰店”功能,重点在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交通、税务等领域,持续增加移动办理事项,再造移动端服务流程,提升移动服务办事的深度和广度,并推送至“甘快办”,实现“金城办”和“甘快办”深度对接。进一步加强 “金城办”APP宣传、推广和应用,切实提高知晓度和使用率。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二)拓展“异地代收代办”
1.全面推广“收受分离”模式。各级各部门负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打破事项办理属地化管理限制,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由市、区县(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或部门服务大厅设置的“通办专窗”为异地政府部门代为收件,利用电子传输、异地视频会商等信息化手段,对申请人和申请材料开展身份核验、初步审查,并通过邮政寄递至异地业务属地部门,由归属地审批部门对报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做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束后,由归属地审批部门以邮件寄递方式向申请人送达纸质结果或以网络方式告知办理结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2.建立“异地代收代办”合作机制。由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牵头建立点对点“异地代收代办”联系机制,各级业务部门要负责与异地对口业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建立健全异地收件、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及委托授权、互认互信等制度。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要建立代收代办工作机制,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
3.畅通“异地代收代办”邮政寄递渠道。市、区县政务服务大厅或部门服务大厅要畅通“异地代收代办”邮政寄递渠道,完善邮政寄递收件设备和管理机制,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寄递资料。对确需收取原件存档、不便异地打证事项,用“快递跑”取代“群众跑”,助力“一次办成”。
牵头单位: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
4.鼓励开展“无差别办理”。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统一规范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按照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成本、减跑动的原则,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系统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优化再造服务流程。鼓励市、区县政务服务大厅或部门服务大厅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建立统一接件、后台分类审批的无差别受理工作机制,提升审批效率,缩短办事时间。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三)优化“多地联办”
对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减少申请人办理手续和跑动次数,改革原有业务规则,整合申请人多地办理流程,改由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建立健全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三、服务支撑
(一)强化数据共享。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强化统一身份认证,实现“用户通”。继续升级改造现有各业务办理系统,采取接口对接、库表对接等方式,有序推动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兰州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确保左右横连、上下贯通,实现“系统通”。加强政务服务数据应用,推动政务数据的有效归集共享,实现“数据通”。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二)完善网上平台。进一步加强市、区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网上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兰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和兰州市事项管理系统向基层延伸,加快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全覆盖,提升基层在线服务能力。全力做好各级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专区开发建设,完善异地收受、咨询、会商、联审联批等服务功能。市、区县两级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要积极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推行异地办理自助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三)设置通办专窗。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兰州公积金中心各营业部、市车管所服务大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医保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就业局、市公安局出入境办事大厅、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大厅等市、区县、开发区两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部门服务大厅设置“通办专窗”,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供通办事项异地咨询、收件、受理和结果送达等线下服务。各级办事大厅要及时配备各类“通办专窗”所需的“摄像头”“高拍仪”等硬件设施设备,尽快实现办理全过程记录、点对点视频对话、材料电子核验等功能。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四)统一业务标准。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在督促和指导下级业务部门全面认领省级基本目录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本业务系统内所有事项的要素标准,除办理地址、咨询电话等个别要素外,做到“应统尽统”,重点先行统一“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事项的业务办理项名称、业务办理项编码、设定依据、服务对象、服务主题、受理条件、受理标准、受理层级、办理形式、申请材料名称、要求提供材料依据、申请材料来源渠道、申请材料出具部门、申请材料类型、申请材料形式、申请表格、办理流程、外部流程图、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办件类型、跑动次数、网上办理深度等要素,确保实现同一事项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办事标准统一、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主动担责、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主动担当、切实推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协同机制,按时完成改革任务,2020年重点任务务必于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各区县、各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通办事项涉及部门业务联络员制度,全力以赴推动“异地通办”。
(二)加强综合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首收负责、初步审查、异地会商、多地协同、责任追溯等配套工作制度,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不相适应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细化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则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主管行业领域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的支持力度,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进一步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信用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系统对接改造、硬件设施配套和邮政寄递等经费的保障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工作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并将完成情况列入年度“放管服”工作考核指标,对改革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的“好差评”工作,完善评价规则,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网络新媒体和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人流密集场所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的政策解读和服务推广,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局)。
附件: 2020年实现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xls
2021年实现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xls
2022年实现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xls
高频电子证照动态清单.xls
兰州市“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工作联系表.doc
兰州市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统一梳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