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按照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现将《广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广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期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