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文明办、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新闻办,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和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3号)要求,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自觉制止餐饮浪费、健康供餐,倡导分餐分食,使用公勺公筷、厉行节约,革除餐饮陋习等健康、文明的生活新风尚,省商务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制定了《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现印发你们,请加强指导全省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