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特医食品临床合理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我委组织制定了《湖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湖北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