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统筹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粮发〔2020〕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本市粮库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粮库业务管理、出入库、仓储保管、安防等业务领域的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确保对储备粮食库存数量、质量、位置、品种结构、储存安全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按照本市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主动向区政府报告,同区财政部门沟通,在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库存粮食管理信息化,储备粮食和储备业务全面采用信息化监管方式,并实现与市级粮食管理平台数据对接。
在粮库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应统一建设要求和标准,促进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平台粮食类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技术规范》进行建设(电子版本在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要保障建设和运维所需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信息化建设效能。
附件: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平台粮食类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技术规范》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