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委办公厅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补充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为明确涉及2020年底前禁限的部分塑料制品品类,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补充目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
塑料制品名录补充目录
类 别 | 禁止环节 | |
1.含有聚乙烯(PE)材料的膜类 | ||
1.1 厚度小于0.01毫米的农用地膜 | 生产、销售 | |
2.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 | ||
2.1一次性餐刀 | 堂食服务 | |
2.2 一次性餐叉 | 堂食服务 | |
2.3一次性勺(调羹) | 堂食服务 | |
3.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日用品类 | ||
3.1一次性棉签 | 生产、销售 | |
4.含有粒径小于5mm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日化用品类 | ||
4.1淋洗类化妆品(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 | 生产 | |
4.2牙膏 | 生产 | |
4.3牙粉 | 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