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案》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黑龙江省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1:黑龙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pdf
附件2:黑龙江省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