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1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梅振带领调研组赴乌海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调研期间召开座谈会,了解了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并深入化工、煤制油企业、社区以及银川市贺兰县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实地调研。
在宁夏贺兰县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乌海市召开座谈会
在宁夏贺兰县调研
在乌海市调研
调研组指出,土壤污染防治事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性、长期性、紧迫性;生活垃圾管理立法相关工作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从关键小事入手,解决好民生大事。
调研组强调,一是要提高对土壤污染防治和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思想认识,加强科学管理,制定长效机制,切实推动习惯养成;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成果运用到立法工作当中,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实现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三是要学习银川市垃圾分类立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内蒙古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切实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
调研组一行在乌海市召开座谈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原厅长王军朴,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田雅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智库等有关同志参加调研。(翟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