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大连市餐饮服务行业复工复产,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促进经营秩序全面恢复,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决定恢复全市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宴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面恢复餐饮单位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
二、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恢复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的通告》(大疫经指办发[2020]5号)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