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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9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简政放权,提高监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业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4日
 
    (联系人:张亚东,联系电话:83228313)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简政放权,提高监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制定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深化简政放权,提升知识产权资金使用效益
 
    (一)拓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发挥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优势,修订《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市级“专利工作专项资金”拓展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扩大至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
 
    (二)整合市、区两级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改革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将市级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下放到各区,由各区统筹使用市、区两级资助资金,避免重复资助,从源头上控制非正常申请专利、商标等行为,提升知识产权申请质量。持续压减资助资金的申请材料,优化申请流程,推动全市实现资助资金全程网络办理,对确需申请人当场办理的,争取一次性办结,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下放部分知识产权发展资金。按照“市级统筹、绩效导向、充分放权、事后监管”的原则,参照省的做法,将部分管理职能和实施主体均在区一级的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下放到各区。下放的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区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运用、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项目实施。持续推动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过程公开透明,申请材料清单应及时向社会公示,对行政机关内部能够进行网络核查的内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确需申请人补正的内容,应当一次性告知。
 
    二、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四)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出台《广州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构建“全类别、全链条、多渠道、多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推进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快申报设立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解决方案。推动广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广州花都(皮革皮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广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南沙分中心建设。支持各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深化穗港澳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五)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市、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打造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推动构建司法裁判、行政执法、海关、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衔接配套、相融互补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支持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为知识产权执法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机制。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的公证和司法鉴定机制。
 
    (六)创新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加强重点产业、重点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提升展会、电商及专业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制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和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团体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倡导市场主办方和经营商户开展“正版正货”承诺,完善以“两书五制”为核心的知识产权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和业态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拓展知识产权综合保护途径。
 
    (七)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监管。推进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地实施,研究拓展建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利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大数据”,强化信用约束,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加强对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坚决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非正常申请专利、商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实施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加强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和地方分中心的对接,研究发布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支持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建设,支持设立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建立便捷、高效、优质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支持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和调查,对企事业单位以及服务机构的专利维权项目予以资助,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增强企业海外抵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环境
 
    (九)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在我市重点产业中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托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专利导航预警、专利成果转化运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工作,推动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全链条整体发展,培育若干个高价值专利组合,提升转化运用效益,释放知识产权价值,争取形成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的广州经验。
 
    (十)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鼓励知识产权综合性运营平台做大做强,积极申报中国(广州)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中国电力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发展和交易运营。支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提高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效率。支持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建设,鼓励各类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服务机构建立专利转移转化平台,促进高校专利转化运营。推动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建设,支持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保护,持续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广州品牌。
 
    (十一)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业务“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精简服务流程,提升知识产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投资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24小时受理质押融资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企业纳入基金贷款备案企业库。支持银行、评估、保险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将商标权质押融资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保障范围,推动多类型知识产权混合质押,鼓励开发知识产权综合险种。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创新发展,继续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十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支持广州开发区、越秀区、天河区等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支持各区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区。高标准建设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服务园区和越秀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商用、信息、培训等业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向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鼓励服务机构争创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十三)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在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执法保护、认购采购、品牌培育等环节,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和支持力度。持续推动建立专利导航工作体系,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定期发布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动态,引导企业加快创新进程和专利布局,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等奖项的知识产权,给予奖励扶持。
 
    四、加强宣传培训,优化知识产权文化环境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支持知识产权宣传及文化建设等公共服务,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重要节点,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支持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与普法基地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宣传展示实体空间。支持企事业单位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支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各类创新主体组织开展培训、咨询、对接等知识产权服务活动。
 
    (十五)培育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不断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改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结构。依托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载体,加大知识产权中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构建以高层次领军人才、高水平管理人才和高素质实务人才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加快推动暨南大学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建设,推进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建设。鼓励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申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务。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培育中高端人才给予奖励扶持。
 
    (十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塑造良好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统计、总结和考核,促进广州营商环境改革持续升级。聚焦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和世界银行评估指标、标准,积极推动广州知识产权工作出新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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