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1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
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18年12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地方性法规:
一、《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2001年1月11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二、《海南省天然橡胶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90年10月2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