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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我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农函〔2018〕2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9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电〔2018〕48号)文件要求,四川省农业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我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做好当前我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厅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电〔2018〕4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当前我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我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是正值我省秋冬种的大忙季节,农机作业、农机检修繁忙,畜禽进入屠宰高峰期,加上低温、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多发、易发,这个季节往往是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同时,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即将开始机构改革调整,容易产生思想懈怠、人心不稳、工作脱节等问题,导致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出现空档。要充分认识做好我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各级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我省农业行业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层层细化责任,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针对当前农业生产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认真排查治理农业行业各类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级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农业机械,要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推进送教下乡、送检下乡,加大农机安全检查工作力度;渔业船舶,要开展以防寒潮大风、防碰撞、防火灾等为重点的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排查,要检查渔船是否配备救生衣并随船携带,要加大渔港、渔船安全停泊监管力度,确保不漏一座渔港、不漏一艘渔船、不漏一个渔民;畜禽屠宰,要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威胁屠宰企业职工生命安全的致晕、刺杀、剥皮、脱毛、燎毛、辟半、修割、无害化处理环节组织开展安全防线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板带等设备排查安全隐患;农村沼气,要重点检查安全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范,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善;农业园区,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农药生产,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全面清理单位内部和周边的可燃易燃物品,农药生产企业要加强对从业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对农药生产、仓储、运输、质检等重点环节的监管。饲料行业,要重点排查粉尘爆炸等安全隐患。厅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加强应急值守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及抢险救援机制,建立健全电视、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平台、微信群等预警预报信息传递体系,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水利、海事、交通、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应急协调联动。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调度和舆情监测,密切关注网络、新闻媒体披露和群众举报的事故线索,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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