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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口岸经济的意见 (甘政办发〔2018〕19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9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口岸经济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打造向西开放重要门户和次区域合作战略基地的有力支撑,更是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有效抓手。为加快发展口岸经济,经甘肃省政府同意,发布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口岸经济的意见,提出以下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口岸经济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打造向西开放重要门户和次区域合作战略基地的有力支撑,更是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有效抓手。为加快发展口岸经济,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我省承东启西、连接欧亚的重要战略通道和综合枢纽优势,抢占文化、通道、技术、信息、生态五个制高点,以口岸为载体,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构建集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于一体的跨国界、跨地区、跨部门的口岸经济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兰州国际陆港、兰州国际空港、敦煌国际空港完成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设施建设,物流配套设施健全完善,通关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口岸运营水平显著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口岸经济发展条件基本完善。武威国际陆港、天水国际陆港、嘉峪关国际空港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设施逐步完善,配套能力不断提升,口岸运营开始起步。到2020年,全省口岸进出口货运量达到40万吨、货运值达到20亿美元,出入境人员达到22万人次,开通国际航线30条。到2025年,全面完成兰州、天水、武威三大国际陆港和兰州、嘉峪关、敦煌三大国际空港建设任务,依托口岸建成一批覆盖全省、联接沿海及中部省份、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临空产业园区和现代国际物流园区等平台载体,培育一批装备制造、粮油加工、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特色外向型产业体系,使口岸经济成为我省开放型经济的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口岸建设。
 
    1.明确口岸发展定位。依托空运口岸,重点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中转、国际采购、展示展销、跨境电商等临空现代服务业,发展信息技术、新材料和有色金属深加工、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等附加值高的先进制造产业。依托铁路口岸,重点发展货物集散、中转、分拨、配送、保税加工等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
 
    2.优化口岸开放布局。以兰州空运口岸为核心,申报建设药品、食用水生动物等进口指定口岸。积极推动敦煌空运口岸正式开放、嘉峪关国际空港对外开放,打造我省扩大开放的空中走廊。以兰州铁路口岸为重点,加快推进兰州新区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和甘肃(兰州)国际陆港汽车整车进口指定口岸建设。加快申报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积极推动天水国际陆港对外开放。积极争取马鬃山口岸复通。建设白银工业品物流贸易平台。加强空运口岸、铁路口岸及海关特殊监管区之间有效衔接、优势互补,逐步形成“一带一路”甘肃段口岸贸易流通大通道。
 
    3.强化口岸基础建设。限期按标准建成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不断提升口岸服务管控能力。兰州国际空港重点建设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项目,建成国际联检大厅、中转厅、候检厅和国际货运监管场所。敦煌国际空港加快国际货运监管场所建设,力争2018年通过国家验收对外开放。嘉峪关国际空港加快改造提升嘉峪关机场,建设国际联检厅、中转厅、候检厅和国际货运监管场所,力争列入2019年国家口岸开放审理计划。甘肃(兰州)国际陆港要依托兰州铁路口岸国际集装箱场站、货运车站等基础设施和查验设施,建设南亚国际班列公铁联运示范工程、多式联运物流园等项目,打造兰州多式联运综合体。兰州新区建设装卸设备智能化示范工程和空铁海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等项目,形成物流高效便捷、区域产业联动、经贸合作互动的国际陆海空贸易通道枢纽。甘肃(武威)国际陆港要加快武威铁路国际集装箱场站建设,不断拓展武威保税物流中心业务。甘肃(天水)国际陆港要大力推进公路物流中心、铁路物流中心、保税物流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省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兰州市政府、天水市政府、嘉峪关市政府、武威市政府、酒泉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敦煌市政府
 
    (二)完善口岸功能
 
    4.完善空运口岸功能。兰州国际空港要扩建开辟自助通道,合理划定口岸限定区域,强化口岸安全管控,积极拓展服务职能。巩固拓展兰州中川机场国际旅游包机,开通直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班;开展国际航班腹舱带货业务,培育全货机国际航线,开辟“一带一路”、南向通道国际货运包机航线,实现国际货运包机常态化运营,打造西北重要的航空枢纽和欧亚航路机场。积极争取兰州空运口岸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敦煌国际空港要在现有敦煌至香港旅游包机的基础上,拓展至日本、韩国等新的国际航线,确保实现口岸正式开放三年后达到进出境5万人次的要求。积极争取敦煌空运口岸实行口岸签证政策,扩大落地签证范围。嘉峪关国际空港要开展旅游包机业务,发挥区域对外开放核心作用。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公安边防总队、兰州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府、酒泉市政府、嘉峪关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敦煌市政府
 
    5.完善铁路口岸功能。甘肃(兰州)国际陆港要充分发挥兰州作为中欧国际班列内陆主要货源地节点和主要铁路枢纽节点优势,加快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和集散运输体系。兰州铁路口岸东川作业区与中川北站作业区要实行错位发展。东川作业区侧重发展大宗商品物流集散,依托中新南向通道建设,推动中欧、中亚、南亚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建设甘肃(兰州)国际陆港汽车整车进口指定口岸、国家中西部货运枢纽中心和铁路物流中心;中川北站作业区侧重发展物流+产业,推动中亚国际货运班列双向常态化运营,争取兰州新区粮食进口指定口岸尽早建成并通过验收。加快建设甘肃国际物流集散转运中心、西北地区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和跨境电商物流园,不断扩大示范效应。甘肃(武威)国际陆港要建成以木材加工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全力打造“一带一路”沿线、中新南向通道现代化国际物流平台和向西合作交流的重要节点。甘肃(天水)国际陆港要着力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和中新南向通道重要的物资转运和集散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陆港口岸、关中—天水经济区、关中平原城市群区域物流配送基地、天水市外向型与创新型产业集聚区。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委、兰州海关、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府、武威市政府、天水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6.加强口岸运营服务。充分发挥口岸平台和海关特殊监管平台的辐射功能,提升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开放水平,做大做强保税加工、仓储、物流等业务,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广泛合作。加快运营已批准开放的进口肉类、水果及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查验场),力争武威进境木材集中监管区早日通过验收。积极探索与兄弟省区市铁路、公路、海运、港口深度合作,推动港口功能前移。强化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货代公司、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入驻口岸,带动有条件的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促进区域内外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形成高端入区、周边配套、辐射带动、集聚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兰州海关、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府、天水市政府、嘉峪关市政府、武威市政府、酒泉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敦煌市政府
 
    7.提升口岸通关查验效率。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建成统一认证、数据交换、大数据三个中心,建成口岸物流服务、口岸政务服务、口岸综合服务、口岸数据服务等四大服务系统,进一步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查验业务流程再造和运输工具联合登临检查、货物联合查验,积极拓展“一站式”作业和综合执法试点,做到一次作业、一次完成检查,进一步提升旅客和货物的通关效率。2018年底,实现通关准备、货物提离时间压缩1/3。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省税务局、兰州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三)培育口岸产业体系。
 
    8.大力发展临空经济。兰州国际空港要引进大型快件公司入驻兰州空运口岸,开通国际快件业务;引进大型电商公司,健全电商物流渠道,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引进航空公司和大型物流企业,发展国际航班货运业务,促进跨境电商业务和转口贸易发展;引进以研发管理为主的公司在兰州新区落地,打造地区总部经济。敦煌国际空港要建设集客货集散、旅游服务、物流仓储、综合贸易、会议展览、园艺农业和文娱体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敦煌临空产业园,培育文化服务产品交易市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嘉峪关国际空港要强化嘉峪关支线机场作用,拓展国际客货航线,建设集保税物流、冷链冷藏、仓储集散、国际贸易、国内贸易、综合服务等于一体的国际空港物流园,促进临空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委、省文化厅、省税务局、省工商局、兰州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府、嘉峪关市政府、酒泉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敦煌市政府
 
    9.大力发展陆港经济。甘肃(兰州)国际陆港要依托兰州铁路口岸大力发展大宗物资集散、冷链仓储物流、公路集装箱分拨、跨境电商等配套产业,吸引沿线国家在兰州建立零担货物采购中心和进口商品分拨中心。兰州新区要建设中亚粮油储运加工产业园、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进口商品批发中心、进口汽车西北分拨中心、氧化铝加工分拨中心。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重点吸引以欧洲、中西亚为目标市场的外向型加工制造企业入区落户,发展精加工产品出口业务。甘肃(武威)国际陆港要重点发展商贸物流和加工产业,建设进境木材交易和木制品加工产业园、进口肉类交易市场等项目。甘肃(天水)国际陆港要重点发展商贸物流、电子科技和加工贸易产业。三大陆港要用好保税、免税、退税、结汇等优惠政策,着力发挥国际陆港辐射作用,促进陆港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委、省税务局、省工商局、兰州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府、天水市政府、武威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0.大力发展口岸现代服务业。依托口岸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业态,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购物中心。争取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口岸城市设立分支机构,促进口岸金融业发展。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开展跨境旅游业务。发展大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整合和深加工等新兴信息服务业态,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不断提升口岸中介服务业水平。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税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府、天水市政府、嘉峪关市政府、武威市政府、酒泉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敦煌市政府
 
    (四)加快口岸物流发展。
 
    11.持续发展空港物流。加强货源集散组织,进一步简化航空公司客机腹舱带货业务审批环节及办理手续。重点建设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京通易购电商产业园、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商物流园、兰州新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兰州国际商品城、嘉峪关国际空港物流园等项目。在敦煌机场积极开展客带货业务,在兰州新区开展跨境电商直购、网购保税业务,扩大空港物流规模。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兰州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府、酒泉市政府、嘉峪关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敦煌市政府
 
    12.大力发展陆港物流。建设丝绸之路信息港,用好省级物流运营平台,改进多式联运方式,进一步完善国际货运班列补贴办法,提高运行时效。积极开行市州专列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班列,增加新加坡、越南等东南亚国家进口海产品、热带水果等回程班列。支持开行木材、粮食、肉类等回程国际货运班列。探索开展班列出口零担货物属地拼箱、口岸“集拼集运”业务,提高国际货运班列货物集散和归集能力。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兰州海关、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政府、天水市政府、武威市政府、白银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3.强化发展通道物流。利用空港、陆港物流的集聚辐射优势,加强口岸域外域内物流合作,打通贸易通道“最后一公里”。在口岸物流园区建设集工商、税务、海关、银行、保险等服务为一体的公共设施,建设商贸物流(商务)数据交换平台,打造功能齐全、智慧互联的一站式商贸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网站,实现省内、国内、境外物流信息共享,与实体经济联动发展,形成以国际空港、陆港为牵引的“一带一路”物流黄金走廊。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委、省税务局、省工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14.促进口岸与出口基地协同发展。发挥国际陆港、国际空港辐射作用,建设自主品牌商品出口基地。以优质果蔬、中药材和中医药等特色产业为重点,加强兰州百合、佛慈制药等特色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发挥镍、钴、稀土等资源优势,鼓励研发创新及技术改造,加快兰州(金川科技园)新材料、多相流量计、石化装备等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坚持内外贸融合发展,促进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互动互认,建设外向型产业聚集区。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牧厅、省工信委、兰州海关、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5.依托口岸扩大进出口规模。充分利用开放口岸优势,实施外贸突破行动计划,扩大进出口规模。培育重点骨干企业,鼓励企业依托口岸开展进出口业务。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进出口展会,支持开展国际市场准入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展示中心,培育一批出口品牌。扩大文化、旅游、中医药、信息、技术服务等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力争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税务局、兰州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发挥省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省口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发展口岸经济各项工作。口岸所在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要把发展口岸经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口岸经济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将口岸经济发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督查重点,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问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扶持政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口岸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围绕通道物流、循环农业、先进制造等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吸引优质资本集聚和产业转移,形成推动口岸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服务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要注重宣传引导,积极促进口岸经济发展涉及的重大项目、重要政策、重点产业等任务落地见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口岸经济的不断提升促进全省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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