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告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现就《甘肃省广告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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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
1.《甘肃省广告条例(修订草案)》.doc
2.《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修订草案)》.doc
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