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避免公众受违法广告误导,保护公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现将近期发现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情况予以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2018年 第68号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