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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2018 年“洁厨亮灶”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2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2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2018 年“洁厨亮灶”工作,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2018 年“洁厨亮灶”工作的通知,对深入推进2018 年“洁厨亮灶”工作进行指导。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2018 年“洁厨亮灶”工作,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洁厨亮灶”工作重要性
 
    “洁厨亮灶”是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深入推进“洁厨亮灶”工作,是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18〕32号)的基本要求,是推进《省食品安全办等 20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需要,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和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实施,确保2018年底,实现全省县城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洁厨亮灶”,不断提升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切实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管理,改善经营条件,保障食品安全。一是清洁环境卫生。要及时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及加工用具及其操作台、地面、墙面、天花板、清洗池、排水沟进行打扫、清理,保持清洁卫生,防止病虫害滋生。要使用无毒无害等有效方法,对经营场所灭“四害”,防止食物受到水污染。要对在库食品、在用工具、在用设备进行整理,做到干净整洁。二是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所有餐用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清洗消毒,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提供给消费者使用。要严格按照清洗消毒流程和消毒标准要求进行清洗消毒,确保清洗消毒餐用具达到光、洁、涩、干的要求。采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要严格索证索票,加强验收管理,保证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合法合规合格。三是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格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等生进熟出加工流程规范设置各加工制作区域布局,加强食品原料贮存管理,及时清理仓库、冷库中过期失效、腐败变质的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加工环节。加工、盛装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工用具要分开,用后清净、定位存放,严防交叉污染。要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和调味料,严禁非法加工使用毒蕈、发芽马铃薯、河豚鱼、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食品和物质。四是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定期体检和每日晨检要求,及时调离患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及操作过程中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头发外露、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个人生活物品不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五是公示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各餐饮服务单位要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餐饮服务相关过程,公示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食品主要原料来源、餐厨物去向等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结果、食品安全等级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展示企业形象。
 
    三、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各地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网格化、规范化、痕迹化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职、责任到人监管体系。要在全覆盖基础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手段,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督促经营者依法持证经营,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食品原料采购贮存、索证索票及台帐登记管理,严把餐用具清洗消毒和各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关,严防食品加工制作交叉污染食品,确保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资质合法、原料来源清晰、加工过程规范、厨房环境卫生、工具用具洁净、人员衣帽干净。要督促落实自查制度,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四、加快推进量化分级提档升级
 
    各地要运用省局开发的食品安全监管软件系统,将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及时客观评价食品安全动态等级,根据等级确定监管频次。要及时在餐饮服务场所、监管部门网站公开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结果,引导人们“看脸吃饭”,倒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食品安全等级。要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将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纳入学生集中供餐采购、星级宾馆评定、接待旅游团体用餐、重大活动餐饮保障等重要条件和内容,形成优胜劣汰良好氛围,激发餐饮服务单位提升食品安全等级内生动力。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普及食品知识,提升餐饮服务单位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确保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全覆盖的基础上,优秀、良好等次的比例较去年有明显提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农村“营养餐”配送企业、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旅游景区(点)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比例达到80%以上。
 
    五、深入开展“洁厨亮灶”示范创建
 
    各地要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持续开展“洁厨亮灶”省、市、县三级联创。要科学制定示范标准,使标准成为标杆示范,引领餐饮服务单位引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坚持标准不放松,在评选中坚持宁缺毋滥,使示范单位叫得响、立得牢,要坚持好中选优,使示范单位真正成为品牌。要加强示范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对不再符合示范标准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摘牌,维护示范单位的品牌效应。今年,省局将继续遴选“洁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100家左右,遴选标准在以往的基础上从严掌握,量化分级年度等级必须达到A级,必须先行被遴选为市级示范单位。同时,各地要在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2条“洁厨亮灶”食品安全示范街、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分别创建1条“洁厨亮灶”食品安全示范街,用“洁厨亮灶”示范街体现、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城建设。
 
    六、加大“洁厨亮灶”投入
 
    为深入推进“洁厨亮灶”工作,省局去年专门下拨了专项工作经费,各地要参照省局做法,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做好“洁厨亮灶”工作。要科学统筹经费使用,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挤占、浪费、侵占专项经费,切实推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地于今年11月中旬前上报推荐省级示范单位遴选材料,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上报省局食品经营处。
 
    联系人:凌敏峰,电话:0791-88178697,邮箱:754878069@qq.com
 
       2018洁厨亮灶工作统计表.xls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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