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保健品  食品  烟台  周黑  黑作坊  黑窝点  海产品  奶粉  小龙虾  葡萄酒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地方食品法规 » 正文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第四批)的公告(2018年第2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第四批)有关事项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共计四个大类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下放至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 各市局不得再次下放。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现就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第四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8年6月1日起,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共计四个大类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调整下放至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以下简称市局), 各市局不得再次下放。
 
    在下放之前已由省局受理的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继续由省局实施完成。
 
    特此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