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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川食药监办〔2018〕14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3  来源: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普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落实《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印发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普法工作要点,对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一系列安排: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2018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普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落实《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的新成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健康中国等重大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引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认真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和“12·4”国家宪法日专题学法活动。重点加强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讲清楚此次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重点宣传好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讲清楚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系统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
 
    三、推动系统学法用法
 
    (一)全面落实学法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局长办公会学法制度、处(科、股)务会学法制度、机关学法制度、法治讲座制度等机关干部学法制度。省局局长办公会全年学法不得少于10次,以宪法(修正案)、行政诉讼法解读为主题,举办2次专题法治讲座。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考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加强考法述法结果运用,推动全系统树立法治意识。
 
    (二)开展系统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把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用法律知识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系统干部职工要不断增强学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坚持个人自学,妥善解决工学矛盾,注重实效,切实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三)开展示范创建典型培育。通过督促、指导,推动基层食品药品法治部门示范创建典型培育,做好示范基地建设与系统文化、机关党建等多种元素融合的文章,通过法治元素的“植入”,实现与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党建等阵地的合力共建,发挥其在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围绕法治主题,拍摄一部法治题材的公益广告或者微电影。充分利用省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大众传播平台,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案例分析、最新执法动态发布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加强社会法治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管理相对人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药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能够掌握与工作相关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诚信守法和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能力,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二)开展食品药品“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的重点,采取“说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人”的方式开展食品药品普法宣传,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主动参与《药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积极宣传贯彻新颁布、新修订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以执法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等为主体,参与并适时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
 
    (四)多维度开展食品药品普法宣传。将食品药品普法宣传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大宣传”,依托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做好法治知识的宣传。
 
    五、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住“关键少数”,严格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省系统各级部门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普法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目标,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普法教育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公众关注、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普法队伍建设,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为重点的执法活动,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强化考核,协调推进。推进经验交流,注重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典型经验,适时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单位,及时约谈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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