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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18〕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0  来源: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核心提示:为巩固2017年“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检查细则〉的通知》(食安办〔2018〕1号)要求,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8年湖南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对2018年湖南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工作目标、创建对象和范围等作了明确说明。
各市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巩固2017年“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检查细则〉的通知》(食安办〔2018〕1号)要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8年湖南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18年湖南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我省2017年“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各地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构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认真践行“四个最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培育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推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二、创建对象和范围
 
    全省范围内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大型连锁超市门店均可参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已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和评价细则,全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市、县(市、区)应当组织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鼓励其他地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为下一步参与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始终坚持以“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肉菜”为宗旨,通过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力求以“惠民生、接地气”的措施,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将创建活动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评价工作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商务、农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重点开展标准制定、风险管控、奖励激励、考核评价、信息通报等方面工作。
 
    (三)高标定位,管控源头。示范超市应建立完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动借鉴国外先进的食用农产品采购、销售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标准和规范。积极推进“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和“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实现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对销售肉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认证标准以及检查细则要求的超市,可以自行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且进行相应标识。
 
    (四)企业自愿,多方参与。按照企业自愿、广泛参与的原则,确定参与创建名单。充分调动行业组织、专家学者、消费群体、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参与监督和评价示范创建工作。鼓励超市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打造百姓买得放心的超市品牌。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4月,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要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创建。2018年5月至9月,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部门指导超市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申报参加创建活动。参加示范创建活动的超市对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见附件1)和要求,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各项创建达标工作,并填报《湖南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审核表》(见附件3),向市州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提出验收申请。
 
    (三)审核评价。2018年10月,各市州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对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检查细则》(见附件2)对本地区提出考评验收申请的创建超市进行现场考查和初步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创建超市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推荐参与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评定,由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推荐的超市进行现场复评验收。
 
    (四)公示授牌。2018年11月,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根据现场复评验收达标情况,本着“成熟一个、审定一个”的原则,提出拟授牌的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名单,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公布“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名单,颁发牌匾。
 
    (五)动态管理。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对授牌的示范超市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开展复核和评定,对不再符合授牌标准以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开,被摘牌超市整改到位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参与创建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地方为主。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统一部署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各市州要将示范超市创建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作为专项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专门政策,建立专项经费,完善工作机制,保障食品检验机构和相关检验能力满足创建工作需要,支持示范创建工作。
 
    (二)严格标准,加强监管。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要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标准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标准、措施和指标,加强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引导超市完善采购模式,统一冷链物流标准,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公示肉菜检验结果,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严格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按照“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监管痕迹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示范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应将创建示范超市活动的工作指标、考核评价标准以及参与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的超市名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投诉举报情况、考核评价过程和结论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舆情监测,主动征求和认真听取消费者、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的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要大力宣传示范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通过多种宣传渠道,积极推介诚信守法、管理规范的典型超市,进一步发挥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超市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总结交流,推广提升。各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查找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将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各地在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效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经验,提升全省食品销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上报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参与创建的超市名单,10月20日前上报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复评名单和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各地在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
 
    联 系 人:省食药监局食监二处 颜丹
 
    联系电话:0731-88635943
 
    邮 箱:hnfdasjec@163.com
 
      附件:

    1.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
 
    2.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检查细则
 
    3. 湖南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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