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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深食药[2018]7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2  来源: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粤食安办健[2018]7号)的要求,《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粤食安办健[2017]56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市民可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网络、信函、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举报。信函及走访地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各辖区局、咨询举报中心: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粤食安办健[2018]7号)的要求,《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粤食安办健[2017]56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市民可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网络、信函、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举报。信函及走访地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投诉举报电话:020-87612331;投诉举报邮箱:gd12331@gdda.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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