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食品生产企业:
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局起草了《黑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将反馈意见于2018年4月25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于福龙,电话:0451-82612790。
附件: 黑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