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营养标签和教育法案(NLEA)》,规定食物产品的包装必须带有营养标签,并列出该产品所提供营养素的每日营养成分百分比(以日均消耗2000卡路里为基准)和卡路里消耗数量,供消费者参考。
法案规定,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负责制定食品营养标签标准并进行监督。标准规定,袋装食品的标签上共需标记15种营养信息,包括卡路里、脂肪卡路里、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胆固醇、钠、总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蔗糖、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C和钙、铁的含量。每一项营养素都由含量(通常以克为单位)和“%每日价值(%DV)”来表示。其中卡路里是指在一份食物中所有能量来源(包括脂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酒精)提供的卡路里总量或“能量”;%DV则表示食品中的营养物质占每日总膳食量的比例,用来确定食物中某营养素的相对含量,并在同等份量的前提下可进行比较。一般来说,%DV小于5%的营养素可认为其含量较低,大于20%则算较高。
除了必须要标明的营养成分标签,食品制造商还可以自主选择在产品上标示经科学证实的健康声明。健康声明可以阐述食品中的成分与其可降低相关疾病风险的性质。根据FDA规定,只有八种健康声明能够合法出现:钙和维生素D可降低骨质疏松症的风险;低脂肪含量可降低癌症风险;可溶性纤维可降低癌症风险;饱和脂肪可以降低高胆固醇和冠心病风险;果蔬可降低心脏病风险;膳食糖醇可以降低龋齿风险;低盐可降低高血压风险;叶酸可缓解神经管缺陷。食品营养成分标签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的膳食信息、协助他们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并督促食品制造商生产出更健康的食品。
《美国食品营养成分标签新规》的修订内容
为了顺应日新月异的技术革新、给消费者提供更加科学实用的膳食指导,2016年5月,FDA发布了《美国食品营养成分标签新规》(以下简称《新规》),对食品营养成分标签的标准做了修订。《新规》要求2019年7月前所有市售食品包装按新标准执行。(见图1)
图1 美国新旧营养成分标签样表对比(来源自www.fda.gov)
《新规》新修订的内容如下:
一、标签设计
1.突出食品热量“卡路里”(calories)值和“份量”(per serving)的信息,方便消费者计算并控制摄取食物的总热量,进而缓解社会的肥胖化现象。
2. 增加脚注。
如上文所说,%DV表示食品所提供的营养素含量占该营养素的每人每天推荐摄入总量的比例。而《新规》中增加的脚注则向消费者说明营养成分标签中%DV的计算是“基于每天摄入2000卡路里的人体均值”。
二、更新信息
1.增加营养成分项目。
众所周知,美国人的平均体重过高,原因之一是普遍过量食用糖。添加糖是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的糖(游离的单糖和二糖)、糖浆、蜂蜜和浓缩果蔬汁中超出该天然果蔬汁的糖分,主要存在于含糖饮料(如软饮料、水果饮料、咖啡和茶、运动能量饮料以及含酒精的饮料)和零食糖果(如谷类甜点、乳制品甜点、糖果、果酱和糖浆)中。统计显示,美国人平均每日总热量的13%来自添加糖。而《2015-2020年美国人膳食指南》指出,如果添加糖作为每日的热量来源超过十分之一,那么在每日正常的卡路里限制内,人们摄取的食物将很难满足自身的营养需求,因此建议每天摄入添加糖的热量不超过总糖的10%。由于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的糖与原料本身所含的糖难以区分,因此,《新规》要求将添加糖的含量标注到总糖含量之后。这一举措可帮助消费者了解添加到产品中的糖含量,并可督促厂商在生产中少加或不加糖,使产品更加健康。
2. 调整维生素和微量元素。
经过多年的推广,维生素A和C已经广泛地加入到食物中,人们的日常膳食已基本能够保证其充足的含量,因此维生素A和C在营养标签中被去除。《新规》中纳入了必须标记的营养素—维生素D和钾。维生素D对骨骼健康有重要作用,钾有助于降低血压。根据美国食品消费调查,缺乏维生素D和钾会增加慢性病风险。维生素D和钾的标记,将有助于消费者识别含二者较高的食品,做出更健康合理的饮食选择。
原规定中微量元素仅标记%DV,新规中增加了其实际含量。
3. 去除“脂肪卡路里”的声明。
2016年4月,《今日膳食》杂志发表的文章中提到,科学研究表明,饱和型脂肪相较于总脂肪,其含量在饮食上更易影响人体健康。去除脂肪卡路里,旨在让人们更加理性地摄入有益脂肪。
三、调整参考量
根据法律规定,包装中计算的份量必须基于人们实际食用量。由于几十年来人们的饮食量发生了较大变化,包装的基本参考量也需要调整。例如,一份冰淇淋的参考量以前是1/2杯(1杯约为240ml),但是现在人们一般每次摄入2/3杯;一瓶苏打水的参考量也从8盎司(1盎司约为28克)变为12盎司。而饮食结构的变化也使得%DV进行了调整。(如表1)
表1 美国新旧食品营养标签规定%DV对比(来源自www.fda.gov)
包装份量会影响人们摄入食物的总量。因此,对于多次才能食用完的产品,制造商需要提供“双列”标签以表示每顿包装份量和总包装的份量。如一盒桶装冰激凌要分别标注每次和全部吃完的卡路里和营养素含量。
以上的%DV都是根据4岁以上的儿童和成年人的平均摄入量计算的。针对特殊人群,FDA还分别为12个月以上的婴儿、1至3岁的幼儿以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制定了不同的%DV。
中美食品营养成分标签的比较
一、颁布时间
2011年11月2日,原国家卫生部在组织实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指导和规范营养标签标示,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标准颁布和实施时间相比美国晚了二十多年。
二、标签具体成分规定
我国食品营养标签规定的内容包括能量值和四种营养成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其中,能量值以千焦为单位表示;营养成分含量以每100克或每 100 毫升或每份食品为单位标示。份的大小根据食品的特点或推荐量规定,其余营养素不作规定,可选择性标示。
对比美国,我国的营养成分标签规定标记的营养素种类较少、分类较笼统、缺乏详细的分类标准。比如,美国规定在总脂肪含量下,反式脂肪和饱和脂肪含量也必须标示;在碳水化合物含量下,膳食纤维和蔗糖含量也必须标示。此外,必须标示的还有胆固醇、钙、铁和维生素D、钾等对健康有影响的成分。我国除强制规定了四种最基本的营养素的含量值,还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在营养成分表中应当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但是对碳水化合物的具体分类、钾的含量值标识均未作强制要求。
三、营养素参考值
与%DV的定义和计算方法相类似,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NRV%)是以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和适宜摄入量(AI)为基数,计算出的食品中营养素含量占该营养素的每日推荐摄入量的百分比。NRV%适用于4岁以上的儿童和除孕妇以外的成年人群,为我国居民合理选择营养膳食提供了参考。我国现阶段规定的日均推荐摄入的NRV
对比美国,我国提供的NRV参考值涉及的营养成分种类较多,这与我国食品种类丰富、食材范围广泛相适应,也表明我国有细化标记营养成分标签规范的基础。但与此同时,我国的NRV参考值给食品厂商提供过于宽泛的营养成分标示范围,行业标准难以统一,也给消费者选择合理、健康的饮食带来困扰。
对比美国%DV参考值可以看出,我国规定的日均推荐摄入的NRV参考值基于8400千焦(约2008卡路里),与美国%DV的计算基数2000卡路里几乎相等。营养成分中,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的参考值与美国相等;蛋白质的参考值稍高;碳水化合物和膳食纤维的参考值与原先规定值相等,但略低于调整后《新规》规定的参考值;钙、钾、钠的参考值则较低,这与我国相对温和、低盐的健康饮食习惯相符合。
另外,由于美国标准中维生素含量的参考值采取另一套计算系统,以不同的单位表示,不在%DV参考值的范围内,我们无法比较中美标准中关于维生素的参考值。
美国《新规》带来的启示
首先,通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的营养成分标签可以根据我国人民的膳食结构和营养需求,选择一些其含量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的营养素如饱和脂肪、膳食纤维、钙、维生素A和D等,作为必须标记的成分加入营养成分标签进行标注。引入必须标记的营养素,既可以成为人们选择食品的参考,也可以提高食品厂商对健康饮食的关注。当然,我国确立营养成分标签规定后,应设立全面具体的更新机制,根据食品生产水平和居民膳食需要的变化及时调整日均推荐摄入的参考量。
其次,在将各类营养素纳入食品营养标签标示范围的同时,也应该添加或修订在不同食品中检测该营养素含量的国标方法,以适应更新食品营养标签规范的需要。
最后,可以根据相关科学实验成果和我国实际情况尝试引入健康声明,规定产品包装上营养素及其健康功效的说明标示,以遏制食品、保健品市场上的过度和虚假宣传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