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省局起草了《山东省食品生产企业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3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将信函寄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一处(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2.发送电子邮件至:spjgyc@shandong.cn;
3.发送传真至:0531-88592573。
附件: 山东省食品生产企业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