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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7
核心提示: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发布了《2018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将突出“六个重点领域”,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组织对200种以上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全面构建“抽检分离”模式,优化检验机构遴选机制。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发布了《2018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将突出“六个重点领域”,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组织对200种以上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全面构建“抽检分离”模式,优化检验机构遴选机制。全文如下
 
  2018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18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质量安全和提升质量水平为主线,以“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为保障,构建智慧监督、精准监督、全链条监督机制,助力高品质供给,助推高质量发展,维护质量诚信企业的发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质量需求。
 
  一、强化“三个职能手段”,保持从严监管态势
 
  1. 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对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严把受理关;对企业实地核查、后置现场审查,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要求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不予许可或撤销证书,严把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准入关。严格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组织对200种以上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增加抽查经费,增加地方监督抽查频次。严格过程管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大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加强跟踪抽查,推动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有效震慑。严格风险管理,加强风险大数据采集,推进建设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从社区、乡镇、学校、医院、检验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各个渠道广泛获取风险信息,引导检验机构主动报告风险信息。加强风险分析评估,探索构建风险评估模型,推广应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探索面向企业、行业、地方等探索开展风险大数据预警,实现风险快速处置。
 
  二、突出“六个重点领域”,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2.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抽查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具家装产品、家用电器等日用消费品,智能家居、健康环保等新兴消费品;突出监测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用品,特别是标准不完备的产品,及时发现风险问题;突出检测有毒有害物质、电气安全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指标。各省要突出抽查存在区域性质量问题、关系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消费品。
 
  3.突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产品风险监测和过程风险监测并重,扩大监测覆盖面,对食品用纸制品等13种产品和复合膜袋熟化等10种工艺开展风险监测。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以塑料、纸、金属、玻璃4种材质为重点,紧盯实施市场准入、质量水平低、安全问题多的产品,加大对生产企业实地核查、异地检查、飞行检查等现场检查力度。探索构建食品相关产品追溯系统,加大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数据的收集力度,逐步实现追溯体系的省级联动,实现总局、省局、市局信息的互联互通,方便消费者集中查询、政府高效使用、企业广泛应用。
 
  4.突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针对“3.15”、“双11”等重要节点,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售休闲服装、旅行箱包、电磁灶、婴幼儿童装、童鞋等产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运行机制,加大信息共享和问题产品处置力度。
 
  5.突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各获证企业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各省级质监部门全面自查企业获证档案,随机抽取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开展防爆电气产品获证企业专项整治,修订实施细则,提高对原材料把关和出厂检验的要求;开展获证企业全面排查,对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重新核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停产整顿,直至撤销生产许可证。对其他许可证管理产品获证企业,各省级质监部门根据本地区质量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6.突出涉及产能过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钢铁、水泥产品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发挥当地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作用,多渠道获取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的企业信息,加大排查和打击力度,对于查实无证生产的,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停,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该移交司法的一律移交。配合处理涉及“地条钢”企业。对涉及“地条钢”的获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没有达到“四个彻底”要求的,办理撤销生产许可证手续;对于打击以后停产、转产,不再生产热轧钢筋等许可管理产品的,办理注销许可证手续。
 
  7.突出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继续保持对电线电缆产品的高压态势。部署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地方监督抽查和国家监督抽查,对前期不合格、未抽到样的企业重点抽查。对于以停产等方式暂时规避政府监管的企业,要督促地方政府密切关注企业用水用电、原料进出等情况,随时跟进检查。
 
  三、开展“五个专项行动”,提升重点领域质量水平
 
  8.组织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积极落实总局“双百”行动,瞄准不同产品、不同产业,谋划“一品一策”、“一业一策”,有力有效地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开展质量比对专项行动,瞄准儿童纸尿裤、运动鞋、指甲钳、旅行箱包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产品,推动补齐质量短板,提升质量水平。开展新业态、新消费质量监测服务专项行动,瞄准智能空调、智能冰箱、智能彩电、智能音箱、智能门锁等智能产品以及增材制造、机器人等战略新兴产品,采取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标准领航等措施,以质量提升加快发展壮大经济新动能。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监督助力专项行动,协助开展质量标准比对,配合推动研制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协助推进建立“领跑者”企业标准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电商源头中小企业质量帮扶专项行动,瞄准淘宝镇、淘宝村等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引导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沉到生产一线,有效发挥检验机构的技术优势和设备优势,以“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夯实电商平台的质量管控基础,从源头上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开展“品质电商”培育专项行动,瞄准体量大、产品覆盖面广的电商平台,持续督促其推进品控体系建设、公开质量自律承诺、公布品控体系运行情况,引导电商平台评选一批“品质电商”,发动广大消费者对“品质电商”进行监督。
 
  四、实施“两个示范”,树立质量提升标杆
 
  9.培育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管理办法,加快将各类质量安全示范区整合为质量提升示范区。对于已批建的质量提升示范区和各类质量安全示范区,协同相关司局,按新的规定和各自具体标准进行评估认定,加强跟踪评价,督促持续提升。各地要围绕落实“双百”行动,深入开展产业质量状况调研,主动创建一批省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坚持一区一案,科学制定质量提升路线图。择优创建一批产业集聚特征明显、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健全有效、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且长期稳定、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国家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
 
  10.组织实施质量攻关示范工程。各地要围绕落实“双百”行动,选取支柱产业、主打产品,在质量比对的基础上,组织专家会商会诊,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组织实施一批质量攻关示范工程,集中力量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在全国范围内,重点瞄准智能马桶、电饭煲、厨用刀具等消费外溢产品,组建政产学研检联盟,实施热点消费品质量攻关示范工程。
 
  五、深化“两项关键制度改革”,激发质量监督新活力
 
  11.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许可范围。根据质量风险评估的情况,推动再取消、下放一批产品,压缩生产许可发证的层级,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许可转认证工作。全面推行“一企一证”改革。对于申请许可证的企业,实行按企业主体发证模式,对新发证企业直接按照“一企一证”“一证一号”的原则办理,已获证企业在换证时按“一企一证”换发新证书,许可证书编号以企业主导性产品编号为证书编号。进一步扩大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领域。还没有开展简化审批程序的11个省、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制定试点改革方案,报总局审定后,逐步对省级发证的17类产品推行简化审批程序。同时,探索扩大简化审批程序改革的产品范围。逐步推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一报告”制。探索证后监管与质量信用监管的有机结合。加大对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取证企业履行承诺的监督检查,对于做出虚假承诺的、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撤销生产许可证。被撤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信息,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和社会通报,督促企业提高诚信水平。有条件地区试点开展质量诚信监管与证后监管相结合的探索。
 
  12.全面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强化科学统筹。统筹协调国家监督抽查与省级监督抽查,统筹安排省级监督抽查与市(地)级监督抽查,各级监督抽查要统一抽查计划、统一产品代码、统一抽查规范、统一工作程序、统一信息归集、统一结果处理。全面构建“抽检分离”模式。国家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由省局组织开展,打破原有同一家检验机构既抽样又检验的工作模式,抽样与检验由不同主体实施。优化检验机构遴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各种竞争性遴选方式,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技术机构开展检验工作。完善“双随机”平台。要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逐步完善生产企业库,推广运用“双随机”软件,科学随机确定检验机构和拟抽查企业。夯实过程管理信息化基础。逐步推进利用视频可视化技术实时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电子信息证据,提升监管的透明度。进行改革“压力测试”。在上半年国家监督抽查中,按照改革要求推进各项工作,测试改革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及时进行完善调整。完善监督抽查制度体系。加快修订出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后续配套制度。
 
  六、夯实“四个支撑”,夯实质量监督工作基础
 
  13.强化技术机构支撑。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修订《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监管评价细则》,上线运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信息平台,组织各地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抽查结果复验工作。选取部分产品开展监督抽查结果复验工作,对两次检验出现数据差异的情况进行分析,对数据问题多、工作质量差的机构在分类监管评价中予以降级。建设国家监督抽查技术支撑机构,为监督抽查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管理,探索竞争有序的审查机构管理机制,对部分产品探索试点设立多个审查部。
 
  14.强化专家队伍支撑。扩充监督抽查技术评审队伍。组建第三届国家监督抽查技术评审专家组,遴选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的技术专家,扩大专家数量和覆盖范围。加强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队伍建设,按产品建立审查人员资源库,提高现有审查人员专业素养,吸引更多的行业专家参与审查工作。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高队伍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廉明高效、坚强有力、群众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队伍。
 
  15.强化技术规范支撑。加强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制修订,对已开展抽查但未制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产品,组织编制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结合标准变化和产业实际,对已起草、制定的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进行修订。修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38类产品实施细则,落实新产品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砍掉与质量安全无关的繁文缛节,严格质量保障能力要求。修订5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制定11类24种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及13种材质食品相关产品过程监管技术规范。
 
  16.强化质量监督信息化支撑。协助推动e-CQS产品质量监督子系统建设。协助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系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系统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系统。协助提高信息化系统应用的便利性。推动开发掌上质检,搭建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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