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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区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7〕6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管控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护航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农办农〔2017〕2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定于2017年9月上中旬—10月上旬在全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农药大检查。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管控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护航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农办农〔2017〕2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定于2017年9月上中旬—10月上旬在全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农药大检查。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关于开展全区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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