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
为切实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农办农[2017]17号)精神,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四川省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8月29日
四川省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不断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等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高度重视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抓早抓小抓实,集中整治事故苗头,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农药行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重点
(一)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安全检查
各级农业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现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一是检查企业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是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有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是否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威胁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易致毒原材料是否得到有效安全防范;生产、储存区域通风、消防、防爆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有效;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齐备;是否存在涉及安全的违规操作;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等。
(二)开展农药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各级农业部门要对辖区内农药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一是重点检查高毒高风险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情况。二是检查门店是否存在农药与食品等其它商品混放混存的安全隐患,仓库、门店是否与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仓库、门店储存环境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是否完善等。三是开展禁限用农药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农药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农药使用安全检查
各级农业部门一要以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检查是否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是否健全安全防护制度,是否配备防护设备,施药人员是否接受安全合理施药培训,施药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如实记载农药使用记录,是否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等。二要做好农户储粮熏蒸磷化铝等高风险农药的安全使用情况检查。三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普及农药科学使用、安全防护、合理储存知识,宣传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明确农药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
三、工作要求
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从2017年9月至10月,集中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责履责问责
农业厅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农药管理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措施,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抓。对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纪处罚。
(二)深入开展检查,严格集中整治
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认真检查和摸排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对事故多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领域要进行重点检查,农业厅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检查要做到“严”字当头,不讲情面,紧盯隐患整改不放松,务求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培训,强化信息报送
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舆论氛围。省农业厅9月将举办4期农药管理、执法监管人员和农药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培训《农药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再次强化。为了确保本次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地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我厅进行沟通。各市(州)农业部门要对农药行业大检查的主要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及统计表以市(州)农业部门为单位统一报我厅农药检定所和植物保护站。
省农药检定所联系人:吴春先,联系电话:028-85557616,电子邮箱:scnys@sina.com。
厅植物保护站联系人:张 梅,联系电话:028-85505213,电子邮箱:sichuanppsnyk@163.com。
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上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被查主体 | 检查数量 | 发现整改事故隐患数量 | 出动检查人次 |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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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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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药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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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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