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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试点项目的通知 国认办函〔2017〕5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7
核心提示: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试点项目的通知 国认办函〔2017〕55号
   各认证机构、各项目牵头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系列精神,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助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认可函〔2017〕30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委面向全社会组织征集了试点项目。现将筛选出的试点项目以及实施指南予以公布:
 
  一、试点项目
 
  经组织专家对上报的126个项目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行业特色、推广价值等因素,选出试点项目38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试点项目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
 
  请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和相关参与单位认真学习《通知》和《“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试点项目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见附件2),充分认识“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
 
  为确保9月份形成高质量的试点成果,请试点项目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与相关参与单位密切协作,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二)完善方案
 
  由于试点工作时间较短,为保证各试点项目能够如期完成并取得预期的成果,请试点项目牵头单位按照《实施指南》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试点项目方案,明确试点内容、时间进度、成果输出及组织机制等。请于6月20日前提交完善后的试点项目方案。
 
  (三)信息反馈
 
  试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经验与成果、遇到的问题或困难(特别是与现行规范相抵触的地方)、意见或建议,应及时反馈国家认监委认可部,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开展。
 
  (四)资源投入
 
  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对试点工作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经费,并积极争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对试点成效突出的项目,我委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三、其他要求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升级版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资源投入,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鼓励未列入试点项目的相关单位,参照《实施指南》自行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
 
  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
 
  田思佳  010-82262747
 
  赵  政  010-8226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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