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国发【2O15】23号)、《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O16】1O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促进我国调味品行业标准化工作的进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逐步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互协调、互相支撑的中国调味品行业团体标准体系,协会制定了《中国调味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现印发给行业有关企业,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中国调味品协会
2017年3月7日
附件: 中国调味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调味品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