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保健品  周黑  海产品  烟台  奶粉  黑作坊  黑窝点  食品  小龙虾  葡萄酒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地方食品法规 »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琼府办〔2013〕10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9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海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 2012-2020年)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南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切实做好我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

  (一)无疫区取得显著成效。

  2009年我省无疫区正式通过农业部评估验收,成为全国首个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这是我国兽医史上的里程碑。无疫区的建设,健全了兽医工作、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情监测、动物防疫屏障、无疫区法规的“六大体系”,建立了强制免疫、免疫抗体效果考核、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申报检疫和产地查询的“四大机制”,取得了全省重大动物疫情连续12年零发生的重大成果。

  (二)挑战和机遇。

  我省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虽取得较大的成就,但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不足。省内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加大了疫情防控工作难度;周边国家和省区动物疫病发生以及引入外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导致外疫传入风险加大;个别市县领导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各市县开展防疫工作不平衡,局部地区动物疫病监测、监管存在漏洞;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基层兽医工作队伍装备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等。这些都是我省今后一个时期面临和亟需研究解决的困难、问题和挑战。

  困难与希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高度重视无疫区建设,将不断增加对无疫区建设的投入;各市县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属地责任落实,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群众基础和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特别是无疫区建成以来,无疫区品牌效应作用不断凸显,已成为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的主要力量。这些将成为我省今后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坚实基础和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与防治目标

  (一)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企业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立足省情,整合利用动物疫病防治资源,确定优先防治的病种和重点防范的外来病种。明确各级权责,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措施,加强示范推广,统筹推进动物防疫各项工作。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准确把握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趋势,科学判断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合理设定防治目标,开展科学防治。针对不同区域特点,按照动物种类、养殖模式、饲养用途和疫病种类,分病种、分区域、分畜禽实行分类指导、差别化管理。

  ——提升能力,强化保障。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各项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系、优化工作条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过程中,坚持并不断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府保投入、部门保质量、乡镇保密度、村庄保到户、督查保效果”的“五保”措施。

  (二)防治目标。

  1.2013年年底前,设立4个先行示范区。在防疫条件较好的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建立O型口蹄疫非免疫“先行示范区”。在该区域内,重点种畜场、标准化养殖小区力争率先达到非免疫无疫标准。

  2.力争2014年年底前,上述4个“先行示范区”重点种畜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达到非免疫无疫标准。

  3.到201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O型口蹄疫省内达到非免疫无疫标准。其中,种畜场、标准化养殖小区基本做到非免疫无疫,并逐步在农村散养户中开展非免疫无疫推广工作。

  (2)A型口蹄疫达到净化标准。亚洲I型口蹄疫达到免疫无疫标准。

  (3)高致病性禽流感省内达到免疫无疫标准。

  (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省内规模化猪场达到控制标准。

  (5)猪瘟70%规模化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6)新城疫70%规模化鸡场达到控制标准。

  (7)狂犬病90%市县达到控制标准。

  (8)布鲁氏菌病全省达到净化标准。

  (9)奶牛结核病全省达到控制标准。

  4.到2020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O型、亚洲I型口蹄疫实现非免疫无疫标准,A型口蹄疫达到免疫无疫标准。

  (2)高致病性禽流感全省达到非免疫无疫标准。

  (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全省达到控制标准。

  (4)猪瘟全省规模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5)新城疫和狂犬病全省达到控制标准。

  (6)布鲁氏菌病全省达到消灭标准。

  (7)奶牛结核病全省维持控制标准。

  根据农业部要求和疫情威胁情况,确定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猪水泡病、H7亚型禽流感、水泡性口炎等8种动物疫病为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

  此外,根据今后疫情形势的发展和防控需要,我省可以根据新增动物疫病流行状况或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情况,适时增加动物疫病重点或优先防治病种,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政策措施。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区域布局,强化分类指导。

  充分发挥海南动物疫病防治优势区有利形势,将全省整体纳入优先防治和重点防范动物疫病区管理。全省划分以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4个“先行示范区”为核心的东、南、西、北4个防疫片区。逐步完善省、市县、乡镇、建制村4级动物疫病防控软、硬件建设。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全面完善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隔离场、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流通监管。建设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和完善信息管理。在全省现有204个乡镇及相关农场设立动物疫情监测点,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非免疫示范乡镇(农场)。逐步在种畜禽场、大中型规模养殖场推行种畜禽重点疫病净化试点、非免疫无疫试点,建设无特定病原场(群)及生物安全隔离区。

  (二)加强无疫区“六大体系”和“四大机制”建设。

  按照无疫区建设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健全、强化畜牧兽医工作、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动物防疫监督、动物疫情监测、动物防疫屏障、无疫区法规的“六大体系”,不断创新和改进强制免疫和免疫退出、免疫抗体和非免疫效果考核、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申报检疫和产地查询的“四大机制”,全力推进无疫区建设。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畜牧兽医职能,完善乡村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落实村级畜牧兽医员的生活补贴。构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网络。组织开展乡村兽医登记,加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企业从业兽医管理。

  (三)强化动物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风险评估。

  进一步加强省级兽医实验室和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4个“先行示范区”兽医实验室以及其他市县兽医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明确各级实验室分工,形成布局合理的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网络。加强国家级疫情测报站管理,完善以动态管理为核心的运行机制。加强宠物疫病监测和防治。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建设。加强疫病检测诊断能力建设和诊断试剂管理。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实施符合我省实际的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增加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经费投入。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长效预警预报机制。成立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委员会,提高风险评估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动物疫病防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提升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能力。

  (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建设省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信息化指挥调度系统,依托现有机构,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动物疫情应急防疫队伍,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和强制扑杀政策,建立扑杀动物补贴评估制度,强化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加快省、市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严格执行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动项目建设,提升品牌效益。

  积极策划申报推动我省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卫生监督和无疫区建设的项目,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能力建设。重点抓好无疫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无疫区“八大项目”建设,加快实施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隔离场、动物卫生全程监管网络系统、兽医实验室、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网络、畜产品生产与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动物疫苗冷链系统等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海南无疫区品牌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法制保障。

  研究出台与非免疫无疫等新任务目标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应急、扑杀、补偿的标准和责任。根据我省无疫区建设的进程,适时评估和制订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免疫退出阶段相配套的管理办法,更新或制定疫情报告、医政药政、应急处置、实验室及生物安全管理、监测预警、检疫监督、进出岛防疫屏障等规章制度。

  (二)体制保障。

  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省、市县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畜牧兽医工作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的建设,明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三)投入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无疫区建设和动物疫病防治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动物(含野生动物)疫病检疫、监测、监督、执法、预防、控制、扑灭、产品追溯、应急处置、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管理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公益性技术支撑单位和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费用。

  制定与非免疫无疫管理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将应急物资储备、扑杀补偿、应急演练等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管理。对突发动物疫情以及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管理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给予补偿。

  (四)责任保障。

  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府目标延伸绩效考核管理,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制。对在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明确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五)舆论保障。

  通过媒体、培训等途径,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公众对我省无疫区建设以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养殖者防疫意识。明确政府与非官方组织的职责,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协会、养殖者、执业兽医等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的实施工作。建立畜禽养殖和加工、交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为防治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1.优先防治和重点防范动物疫病名录

  2.主要疫病和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

  优先防治和重点防范动物疫病名录

  优先防治的省内动物疫病(12种)

  一类动物疫病(5种):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

  二类动物疫病(7种):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狂犬病、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

  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8种)

  一类动物疫病(8种):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猪水泡病、H7亚型禽流感。

  未纳入病种分类名录、但传入风险增加的动物疫病(1种):水泡性口炎。

  附件2:

  主要疫病和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一、16种优先防治的国内动物疫病

  (一)口蹄疫。猪牛羊等共患的烈性传染病,病毒分7种类型,具有高度变异性。我国先后发生亚洲I型、A型和O型。目前,亚洲I型和A型趋于缓和,O型临床发病情况仍持续存在。该病对畜牧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关注度高,严重影响国际贸易。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H5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烈性传染病。主要感染禽类,病原变异快,传染性强,病死率高。目前,我国家禽存在多分支病毒循环,候鸟和水禽带毒,易发生反复流行。该病对公共卫生安全和养禽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经济损失巨大,社会关注度高,严重影响国际贸易。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的烈性传染病,发病率高,病死率较高。目前病毒污染面较大,流行范围较广,病毒致病力仍然很强。

  (四)猪瘟。猪的烈性传染病,发病率高,病死率高。该病在我国持续呈地方性流行与局部地区散发,是危害养猪业最主要的传染病。

  (五)新城疫。家禽烈性传染病,发病率高,病死率高。在我国持续呈地方性流行与局部地区散发,该病是危害养禽业最主要的传染病。

  (六)布鲁氏菌病。人畜共患病,牛羊等多种家畜易感。目前处于历史高发期,人间病例和畜间疫情持续增加。北方地区是主要流行区域,局部呈暴发流行。对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关注度高。

  (七)奶牛结核病。人畜共患病,易感动物多。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有该病发生,疫情呈上升趋势。对公共卫生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关注度高。

  (八)狂犬病。多种动物和人共患的传染病。病犬是主要传染源,病死率100%,一直是我国死亡人数位居前列的传染病。

  (九)血吸虫病。人畜共患病,牛羊等多种家畜易感。主要在湖南、湖北、江西、江苏、安徽、四川和云南等7省流行,2008年全国已经达到疫情控制标准,个别地方家畜感染率仍然较高。

  (十)包虫病。由棘球绦虫幼虫引起的人畜共患病。主要流行于西部地区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局部地区牛羊犬感染率超过50%,受威胁人口达6600万。

  (十一)马鼻疽。人畜共患病,主要感染马属动物。目前该病在我国已经连续三年以上未监测到病原学阳性,具备消灭条件。

  (十二)马传染性贫血。马属动物烈性传染病,在我国已经连续三年以上无临床病例,具备消灭条件。

  (十三)沙门氏菌病。家禽普遍存在的传染病,主要在家禽中垂直传播,因引种造成疫病传播,严重危害我国养禽业生产。

  (十四)禽白血病。以鸡的肿瘤和血管瘤为特征的禽肿瘤性疾病,主要在家禽中垂直传播,因引种造成疫病传播,严重危害我国养禽业生产。

  (十五)猪伪狂犬病。猪传染病,对养猪业危害严重。

  (十六)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猪传染病。影响母猪繁殖,仔猪死亡率高,全国各地均有流行,对养猪业生产危害较重。

  二、13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

  (一)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人畜共患病,主要感染牛,潜伏期长,致死率高。主要通过饲喂污染的肉骨粉传播。英国、美国等20多个国家发生该病。存在传入风险。

  (二)非洲猪瘟。猪烈性传染病,传播媒介为蜱等吸血昆虫,死亡率极高。迄今共有48个国家发生过此病,现流行于非洲撒哈拉以南国家,近年俄罗斯流行严重。病原危害程度较高,我国大部分地区存在传播该病的昆虫媒介,周边国家发病严重,传入风险高。

  (三)绵羊痒病。羊烈性传染病,潜伏期长。传播方式多样,致死率高达100%。广泛分布于欧洲、亚洲和美洲等多个养羊业发达的国家,与我国接壤的俄罗斯和塔吉克斯坦有病例发生。存在传入风险。

  (四)小反刍兽疫。羊烈性传染病。我国于2007年在西藏地区首次发现该病,被迅速扑灭。目前在与西藏、新疆接壤的周边国家流行。传入风险高。

  (五)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烈性传染病。我国于1996年消灭该病。存在传入风险。

  (六)口蹄疫(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目前主要流行于中东、南亚、非洲等地区。传入风险高。

  (七)猪水泡病。猪烈性传染病,临床症状与口蹄疫类似,病毒危害程度高,发病率可达100%。2000年后仅发生于葡萄牙和意大利,我国香港和台湾曾发生过。存在传入风险。

  (八)非洲马瘟。马属动物烈性传染病,虫媒性疾病。主要在非洲撒哈拉以南热带和亚热带流行。中东和巴基斯坦、阿富汗和印度曾经流行。存在传入风险。

  (九)H7亚型禽流感。由H7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与H5亚型同样具有较高致病性的禽流感。周边多个国家和地区监测到病毒。传入风险高。

  (十)水泡性口炎。多种动物传染病,猪、牛、马较为易感。美洲、欧洲、亚洲的多个国家流行该病。存在传入风险。

  (十一)尼帕病。人畜共患病,猪犬易感。南亚、东南亚、大洋洲等多个国家流行。存在传入风险。

  (十二)西尼罗河热。人畜共患病,牛马易感。可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引起脑炎。在非洲、南欧、中东、中亚和西亚、大洋洲等地呈地方性流行。存在传入风险。

  (十三)裂谷热。人畜共患病,牛羊易感。非洲、中东多个国家流行。存在传入风险。

  三、相关名词解释

  (一)免疫无疫。指一定区域在免疫状态下,规定期限内无临床病例,规定期限内未监测到病原学阳性。

  (二)非免疫无疫。指一定区域在非免疫状态下,规定期限内无临床病例,规定期限内未监测到病原学阳性。

  (三)控制。指在一定区域内将某种疫病的发病率降低到特定水平,并持续采取防治措施。

  (四)净化。指在一定区域内将特定疫病的发病率降低为0,并持续采取防治措施。

  (五)消灭。指通过采取措施,使某病发病率持续维持在0,检测无病原。

  (六)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指居民和家畜血吸虫感染率均降至1%以下。

  (七)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指连续5年未发现居民和家畜感染血吸虫病例。

  (八)原种猪场。指从事种猪繁育的纯种猪场,由省级畜牧兽医部门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九)祖代以上种鸡场。指包括曾祖代和祖代种鸡场,饲养经过国家品种审定或从国外引进品种的种鸡,由省级畜牧兽医部门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