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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群内侮辱他人,付某被拘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17  来源:芝罘公安
核心提示:2024年5月,付某因债务纠纷,对受害人心存不满,在多个微信群内发布受害人个人信息并配有侮辱性的文字,对受害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公然侮辱他人。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付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付某因债务纠纷,对受害人心存不满,在多个微信群内发布受害人个人信息并配有侮辱性的文字,对受害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公然侮辱他人。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付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本案中付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多项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遇到网络谣言、暴力时应当怎么做:
 
  1、保持冷静,面对网络谣言或网络暴力,应保持冷静,不要被情绪左右,以理性态度处理问题。
 
  2、收集证据,可以保留相关截图、视频、链接等证据,方便后续进行报案或维权。
 
  3、寻求帮助,可以向公安机关、互联网平台以及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4、举报侵权内容,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的举报功能,及时举报谣言和侵权内容,要求平台采取处理措施。
 
  5、合法维权,根据法律法规,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总结:
 
  本案警示我们,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在网上的言行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网络的文明和谐。面对网络谣言和暴力,我们应保持冷静、积极搜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同时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不轻信、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政府和互联网平台应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谣言,净化网络环境。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维护社会的公正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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