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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种子协会2021年种子企业调研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11  来源:中国种子协会
核心提示:为了解种业企业发展情况,发挥种业企业在种业振兴中的主力军作用,中国种子协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活动,通过发放调研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了60余家企业、7家省级行业协会、6家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并专项调研了16家种业企业科企合作和兼并重组情况。
  为了解种业企业发展情况,发挥种业企业在种业振兴中的主力军作用,中国种子协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活动,通过发放调研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了60余家企业、7家省级行业协会、6家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并专项调研了16家种业企业科企合作和兼并重组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种业企业发展情况
 
  (一)管理机构积极引领。各地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农业农村部对种业振兴工作的安排,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出台种业政策,推进种业企业发展。提高种企地位。如江苏省泰州市在2021年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支持当地种业企业——江苏红旗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强资金扶持。如江西省2021年3月成立了江西省兴赣种业发展基金,存续期十年,首期规模达3.01亿元,主要针对成长型企业进行投资。推动科企合作。如上海市出台政策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人才通过兼职、选派、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参与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研实力。增进创新激励。通过“揭榜挂帅”、引进人才等方式,提升企业科研实力,如江苏省实施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围绕种业创新关键卡脖子技术和种源设立142个项目,鼓励企业申报,上海市明确将种业纳入《助力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重点支持范围,出台引进人才直接落沪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引进紧缺急需种业人才。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强化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套牌等侵权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二)科研单位大力支持。我国种业企业总体处于小、弱、散的状态,与科研机构合作,是提升企业科研实力最直接、最迅速的途径。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科研单位重视与企业合作,推广研究成果,为商业化育种提供技术支持。共建合作机制。企业与科研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共享合作成果。如河北大地种业有限公司为多家科研单位提供科研、试验基地,享受科研成果的优先购买权;上海交通大学张大兵教授领导的团队与袁隆平院士团队合作,成功研发了“第三代遗传工程不育系”,并通过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袁策集团有限公司推广。共建独立公司。企业与科研单位共同组建独立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如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中国水稻所等单位共同成立独立公司—上海中科荃银分子育种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转化股东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共担合作项目。企业与科研单位共同承担科研项目,通过完成项目任务,增加优质种质资源的储备数量,提升育种能力和技术。如山东鲁研农业良种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共同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重点研究项目,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小麦种业体系。
 
  (三)种业企业主动作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企业发展,需要企业自身努力。调研中,我们发现,各地企业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采取各项措施,提高企业实力。重视科研投入。如大北农集团坚持投入研发,十年累计投入资金16.1亿元,保证了研发体系的运行和研发成果的产出;河南金苑种业年研发投入 2000 万元左右,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0%,建立了以玉米、小麦常规育种、生物育种实验室、大数据库、中期、短期资源库为支撑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强队伍建设。企业或高薪引入人才,或完善内部机制留住人才,如宁波微萌种业有限公司拿出10%的股份,给予分子育种技术人才和能力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凝聚员工力量。延长产业链条。走多元化发展道路,如江西红一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米业公司从事粮食种植、收购、仓储、加工、销售等业务,实现了从实验室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发展。正视文化建设。用先进企业文化凝聚热情,推动企业发展,如大北农集团把“创建世界级企业”的目标分解为不同标语,通过点滴渗透,深入员工日常工作,实现个人目标与集团目标的一致。
 
  二、种业企业面临的困难
 
  (一)存在着对种业政策落地难的担忧。调研中企业普遍认为,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政策,体现了国家对种业的重视,感受到了种业发展的希望;但也看到落实政策存在的困难和阻力,对好政策能否真正落地生根存在疑虑和担忧。
 
  (二)存在着企业发展资源少的困惑。企业发展中存着多个环节被卡的现象:很多优质种质资源和尖端育种技术被国外和国内科研单位垄断,企业拥有的种质资源数量少、质量差,育种技术落后;育种仪器、设备等硬件和测试程序等软件,都被国外垄断;企业人才缺乏,科研人才多集中在科研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流动到利润水平高的行业;育种制种基地存着散、弱、小、不稳定现象,企业不敢投入,配套设施薄弱、配套建设不全。
 
  (三)存在着企业研发实力弱的无奈。建立企业商业化育种体系,提高企业研发实力,存在着以下困难:企业资金投入不足,育种投入周期长,育种风险大,所需资金多,中小企业实力不足以支撑独立研发;育种队伍不稳定,企业招不来、留不下科研人才,科研实力薄弱;国家科研项目申报、考核标准不符合企业实际,企业申报困难,难以提高科研实力;科企合作缺乏长远、稳定规划,多为购买品种、共建项目等短期合作。
 
  (四)存在着企业市场环境差的迷茫。调研中,大部分企业反映,市场上侵犯品种权现象时有发生,抢占了品种权人的市场份额,损害了品种权人的利益,但品种权保护取证难、维权时间长、维权成本高、赔偿额低,加之个别地方存着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品种权保护力度不足,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原始创新积极性。
 
  三、对扶持种业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管理机构应完善企业发展机制。要完善种业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基层种业监管执法力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种业监管体系,让种业基层管理有机构、企业办事有窗口;要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加快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配套措施,研究制定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步骤和方法,明确判定标准、技术方法,推动利企制度尽快落地见效;要优化企业扶持政策,研究出台支持种业企业发展指导性文件,推进企业贷款贴息、企业研发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引导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等社会和资本金融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和创新研发,实实在在的帮助企业发展;要净化市场发展环境,全面贯彻实施种子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持续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市场监管处罚力度,加大案件公开曝光力度,让造假侵权者真真正正付出沉重代价。
 
  (二)科研单位应联合企业加快研发。要建立共享机制,编制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规则,真正将重点挖掘的粮食、油料和重要经济作物高产、优质、抗病虫和耐盐碱的基因共享给企业使用。制定设备设施共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共享实验室,将科研单位好的育种仪器、设备设施和测试程序软件有条件地与企业共享;要推进联合攻关,树立企业为主体、科研为支撑、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的创新意识,积极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基因编辑等新技术研发应用,促进高产高效、绿色优质、节水节粮、宜机宜饲、专用特用新品种的选育;要促进人才流动,破除人才流动障碍,鼓励人才向企业流动,引导他们与企业对接、深度合作,让育种人才在服务企业中大显身手、大有作为,做好企业科研人才的培育和输送基地,设立助力企业发展育种人才的支持政策。
 
  (三)行业组织应健全企业服务手段。中国种子协会作为全国性的行业组织,应切实担当起种子法赋予的“服务、协调、维权、自律”职责。要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评价联络员和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坚持企业失信教育惩戒制度,保持对信用企业的跟踪监督,开展信用评价培训,拓宽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渠道,以信用评价为导向助力企业合作;要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拓展法律服务团队伍和职责,开展种子法律交流活动,组织座谈,研讨《种子法》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组织宣贯培训《种子法》和新修改的种业规章,推动尊重知识产权的行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要加强团体标准引领,推广已制定完成的团体标准,继续开展寻找玉米高产品种活动,持续开展青贮玉米大会、鲜食玉米大会、大豆高峰论坛等产业活动,引导绿色、高产品种推广,为种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搭建平台;要举办好中国种子大会,将中国种子大会真正办成为中国种业的群英大会、引领大会和共享大会,为会员单位搭建合作平台,开启交流窗口,展示最新成果,汇聚各方优势,助力企业发展。
 
  (四)种业企业应主动担当主体责任。随着种业振兴行动的启动实施,我国种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黄金期,种业企业自身也要抢抓机遇,保持冲劲、鼓足干劲,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种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和引领者。要敢于担当,带领企业瞄准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找准发展定位、优化发展布局,做到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为民族种业振兴主动作为、奋力拼搏;要勇于创新,锚定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目标,汇集资源力量,加大研发投入,努力取得一批重大突破性品种,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要诚信守法,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诚实守信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带头坚决抵制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为农业发展、农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种源服务,努力培育不老的“常青树”、打造种业“百年老店”。
 
  附件:1.中国种子协会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报告之一
 
  2.中国种子协会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报告之二
 
  3.中国种子协会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报告之三——大北农集团种业创新情况调研
 
  4.中国种子协会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报告之四——企业科企合作情况调研
 
  5.中国种子协会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报告之五——企业兼并重组情况调研
 
  附件1
 
  中国种子协会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报告之一
 
  为了配合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做好“打赢种业翻身仗工作”,发挥种子协会在打好种业翻身仗中的独特作用,中国种子协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活动。调研工作分东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和西北5个小组。最近,华东组分赴山东、浙江、江苏、上海,召开了5次种子企业座谈会,走访了9家种子企业。调研中,种业企业、种子协会和种业管理部门普遍反映,当地党委和政府都高度重视中央作出的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重大部署,正在研究提出当地加强种业工作的具体意见。山东省委刘家义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座谈会,江苏泰州市委今年的1号文件,破天荒第一次提出要支持当地的红旗种业企业发展的意见。种业企业更是闻风而动,在积极做好当前种业工作的同时,也在认真思考如何在打好种业翻身仗中发挥种业企业作用。在盐城神农大丰种业公司制种田间叠立着一块“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的巨幅宣传牌,在进入江苏中江种业企业办公楼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听党指挥,坚决打赢种业翻身仗”电子标语。在调研期间,大家围绕如何打赢种业翻身仗这个主题,就以下几个问题作了广泛的研讨交流:
 
  一、如何认识党中央作出的打好种业翻身仗这一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创造春风化雨的好局面,使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大家认为,党中央作出的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重大决策部署,使我们感受到了我国种业的又一个春天的气息。但春风度过玉门关,春风化雨滋润种子企业,需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重要战略部署的重要意义,将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要从“脱钩”和“内循环”这一极端气候的高度认识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必要性
 
  打好种业翻身仗首先要有效地解决种源“卡脖子”问题。大家认为,对种业企业来说,所谓种源卡脖子,就是种业企业在育种和制种过程中所必须具备的种质资源、核心技术、关键设备、人才和基地等基本要素受制于国际上其他国家或国内其他组织,使企业感到被动、无助、痛苦甚至是绝望而影响到种子培育、繁殖、推广的一种现象。大家认为,党中央作出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我国种业在种质资源和原创核心技术存在明显短板和被人“卡脖子”潜在风险的清醒认识,是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所实行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主义造成与中国脱钩这种可能出现的极端局面而采取的一种立足于现实、着眼于长远、防患于未然的主动应对,是对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的重大部署,也是对国家粮食安全和国家种业安全底线思维的一种具体体现。我们宁可把问题设想得复杂一些、形势估计得严峻一些,从现在开始,就要以打仗的勇气,攻关的毅力,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好种业翻身仗,做到在种源和核心技术上不再受制于人,确保自控、自主、自立。
 
  二是要从全方位和多环节的广度认识打好种业翻身仗的紧迫性
 
  大家认为,对企业来说,种源卡脖子是全方位、多环节的,既涉及到生存,也关系到发展;既有现实的卡脖子问题,也有潜在的卡脖子问题;既有国际的卡脖子问题,也有国内的卡脖子问题。
 
  全方位表现为:有生存型的卡脖子。我国粮食作物中的玉米和大豆,在种质资源和育种技术方面,存在被国外垄断的问题。有发展型的卡脖子。蔬菜、瓜类等影响生活品质的作物,优质资源大部分依靠国外进口,如蔬菜中的青菜、胡萝卜、芦笋、金针菇等作物资源完全依靠国外进口,80%的西兰花种子是国外品种。有潜在型的卡脖子。我国水稻、小麦育种虽然现在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存在种质资源深度鉴定、评价不足等问题,缺乏对种质资源深度挖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资源流失严重;育种企业实力不强,如我国排名前列的小麦育种公司山东鲁研种业企业与国际巨头利马格兰相比,在研发投入、育种方式、育种设备、实验站布局、育种基地建设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距。有转化型的卡脖子。发展畜禽产业需要农作物转化为饲料作支撑,但目前优质高产广适的饲料作物品种不多,饲料转化的产业化发展落后。
 
  多环节表现为:有种质资源的卡脖子。如蔬菜中的夏日阳光西红柿、贝贝南瓜、网纹甜瓜等高端优质种质被国外垄断。对企业来说,还被国内科研单位卡脖子,如国家种质资源库的部分保存目录未公开,企业不知道保存的资源种类,获取资源就无从谈起,即使知道资源存放的种类,也无法申请资源引用。有育种原创技术的卡脖子。育种重点原创技术都由国外掌握,如基因编辑底盘技术,国外育种技术已走到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4.0时代,而国内才刚刚走到接触生物技术的1.5时代。有育种设备的卡脖子。种业研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软件、试剂等装置,如测序分析仪器、SNP基因分型仪、气液相色谱设备等,基本需要从国外进口,国产设备在耐用性、稳定性和精准性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有育种人才的卡脖子。企业引不来、留不住人才,尤其是缺乏生物技术育种、生物育种和常规技术育种结合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有研发机制的卡脖子。国家商业化育种的科技攻关对企业支持不够,项目考核标准不适合企业实际情况,没有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有基地建设的卡脖子。育种基地小、弱、散,不稳定、被侵占现象时有发生,企业不敢投入基地建设,优质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不能为种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要从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难度认识打好种业翻身仗的艰巨性
 
  2011年国务院8号文件明确提出,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重点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如今10年过去了,科研单位仍在从事应用型育种研究,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仍未建立。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种业企业普遍反映,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这本“好经”,需要各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念准、念好、念实、念下去,做到春风化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这就要做大量的艰巨的工作。在调研中大家提到,中央提出的是加强种子库建设,现在很多专家解读是加强种质资源库建设,究竟哪一个理解更符合中央的精神,需要大家认真学习讨论。大家认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难就难在对中央精神的正确把握上,难就难在落实上。
 
  二、如何推动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的有效合作,创造珠联璧合的好机制,在打好种业翻身仗中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的优势作用
 
  大家认为,推动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的有效合作,做到珠联璧合、优势互补,是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重要基础。
 
  (一)建立分工明确的科企责任机制
 
  上海市科研单位多,包括中科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农科院等科研教育单位,科研能力强,总体都注重基础研究,为企业商业化育种提供技术支撑。上海交通大学张大兵教授领导的团队与袁隆平院士团队合作,利用EATI位点成功研发了“第三代遗传工程不育系”,在此基础上,袁隆平院士团队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袁策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产业性推广合作。上海师范大学的王全华教授团队负责菠菜和番茄新品种的种质资源和育种技术研究,黄学辉教授团队以水稻作为材料涉及种子种源研究,李建粤教授团队从事水稻基因研究和分子标记辅助选择育种。以上这些研究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成果,也都为种业企业商业化育种提供了技术支撑,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形成了很好的分工机制。大家认为,上海市这种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的基础研究和商业化育种的分工责任机制值得推行。
 
  (二)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科企合作机制
 
  大家认为,科企合作应根据企业实际,创造多种模式。可以是紧密型的,如2012年宁波市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委派宁波农科院从事甬优系列杂交水稻种子的科研人员,到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专职从事研发工作,由公司发放薪酬,核心研发团队既保留了编制待遇,无后顾之忧,又有公司较高的工资收入,还持有公司的股份,享受分红,积极性很高;可以是联合型的,如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与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农科院建立产学研联盟,用股份凝聚科研力量,实现利益共享;可以是选择型的,如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固定合作团队,不固定合作品种,与多家科研院校合作,选择优质品种,通过购买的方式,实现科企联合;可以是专业型的,如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以及20余位全国知名科学家自然人共同投资成立上海中科荃银分子育种技术有限公司,一手牵科学家,一手牵老百姓,形成了“设计育种”和“种业+”两条线,初步搭建了有中国特色的分子设计育种体系。
 
  (三)建立正向激励的人才流动机制
 
  大家认为,在人才激励上国家要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关键要制定出有利于人才向企业流动的激励机制,使人才可以在科研单位和企业间自由流动,以制度保障人才选择自由,可以根据兴趣选择科研单位或企业。企业也要提高待遇,从工资、福利、发展前景等方面吸引人才,扩大企业人才队伍;创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制定人才培养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上升渠道,留住人才,积累人才,沉淀研发能力。在调研中发现,宁波微萌种业在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一方面用高工资吸引高层次人才,以年薪40-50万的标准吸引博士人才,正在和浙江大学的育种家团队以年薪100万的标准洽谈签订十年合作协议,将该团队的应用研究项目引入公司;另一方面用股权激励留住人才,准备拿出10%的股份,给予分子育种技术人才和能力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
 
  在调研中发现,推动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有效合作,创造珠联璧合的好机制,地方政府发挥组织引领作用很重要。浙江省宁波市政府于2012年明确提出了“甬优系列杂交水稻种子科研经营人员实行长期委派制度,由市农业局和市农科院委派以王晓燕和马荣荣为首的业务骨干分别组成公司经营团队和科研团队”的具体意见,使宁波市农科院与宁波种业公司实行了股份制、合作制和专业制的合作模式,建立了稳定有效的合作关系,推动了种业企业的发展。上海市农委充分发挥上海市农业科研力量强的优势,为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牵线搭桥,推动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的有效合作。上海市农科院培育的沪红糯1号鲜食玉米品种成功转让给惠和种业企业。
 
  三、如何激励种业企业自主创新,创造别有洞天的好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改善政府服务,加强行业自律
 
  大家认为,激励企业的自主创新需要规范的市场秩序、有效的政府服务、完善的管理体系。
 
  (一)加大产权保护力度
 
  在调研中,企业反映最多的就是品种侵权现象。如镇研种业有限公司研发的辣椒品种“巨无霸”刚刚上市,山东、安徽等省市场上就已有改名换姓的“巨无霸”品种出现,挤占了品种权人的市场份额;常规麦稻有种植大户自留种冲击销售量,还有白皮袋、散装种子等侵权方式。大家认为,做好品种权保护工作,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应从五个方面共同发力:在立法方面,应尽快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在司法方面,应统一标准,明确规则,发挥专门法院优势,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实现案件的公平公正;在执法方面,应杜绝息事宁人的态度和地方保护主义,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在企业方面,应主动作为,维护自身利益,如江苏神农大丰种业企业,在育种多个环节采取宣传、取证、与种植大户合作等措施,降低被侵权损失,上海天谷种业企业,聘有专职法律顾问,并外聘专门负责打假的律师;在种子协会方面,应发挥服务、协调、维权、自律功能,引导企业诚信,实现行业自律。
 
  (二)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完善种业基地政策。做好用种基地的规划布局,保持基地稳定性,与相关部门协调,完善基地配套建设,发挥基地在育种过程中的作用。企业的育种基地、制种基地多存在小、弱、散等问题,不能发展规模化、机械化育种,影响育种质量的提高;存在种业用地向工业用地、基建用地、建设用地让步的现象,基地变动频繁;育种基地、制种基地的配套建设用地受多个部门管理,限制过多,如上海惠和种业公司,每年因在基地建种子库、或者在大棚存放播种机等不符合建设用地要求的情况而受到国土资源局的调查,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沟通。上述现象,导致企业不敢投资基地建设,严重制约了育种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在调研中也发现了好的典型。江苏神农大丰种业公司所在的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两级政府积极支持种业企业基地建设,投入2150万元,建成了近600亩的全国领先的高标准的科研示范基地,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宁波微萌种业企业在宁波市和鄞州区有关部门支持下,获批14亩建设用地,流转400亩育种基地,用以建设国内一流的蔬菜种业研发中心和育种基地;该公司依靠农业部项目、宁波市农业局和鄞州区农业局等部门投资,已获得2000万元资金,预计未来五年还能得到2000-3000万元的政府资金,支持这两个项目建设。完善种业税收政策。应根据种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让企业轻装上阵。种业企业尤其是蔬菜企业存在季节性用工现象,即播种或收获季节需要大量、短期劳动力,公司一般按照劳务费用结算。目前税收政策是超过每月800元的劳务费需要缴纳20%的所得税,而劳动力的日均工资一般在150元/天,企业在用工季节需要缴纳大量税收,负担很重。应将税收缴费基数提高到5000元,与个人所得税一样对待。完善制种保险制度。当前,制种保险理赔率低,一是确定损失的标准不明确,测产时间与造成损失时间存在一个时间差,难以精准确定损失;二是制种过程专业化强、技术要求高,理赔工作人员对种业不了解,会出现保险责任、损失认定不准确等问题。大家认为,应完善制种保险制度,在制种保险理赔过程中,由地方种业管理部门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协助确定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以解决制种保险理赔率低(赔偿额基本是损失额的40-50%)、难以弥补企业损失的问题。
 
  (三)完善种业管理体系
 
  要理顺种业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主体,建立上下畅通的管理模式。据江苏省种子管理部门反映,机构改革后,种业管理机构自市级以下出现断层,原种子站或划归种业科或划归综合执法部门。种业科弱化了技术管理职能,取消了品种推广、技术示范等公益性职能;综合执法大队以查处案件为主,无管理职能。现实中出现上级政策命令无机构落实、企业办事无机构受理的问题;综合执法涉及多个部门,一是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二是专业性不够,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误判等问题。大家认为,要打好种业翻身仗,需要完善种业尤其是基层种业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落实服务责任。
 
  四、如何形成适应打好种业翻身仗要求的种业企业发展格局,创造千帆竞发的好阵势,做到百舸争流、扬帆远航
 
  在调研中,大家认为,种业企业数量多与少、规模大与小,能力强与弱具有相对性。要注重阶段性特征,在市场化发展初期,种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和能力弱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一是体制改革的成果。2000年种子法的出台,打破了国企垄断的局面,释放了民营经济的活力,民营种业企业像雨后春笋一般成长起来。
 
  二是中国特色的反映。中国幅员辽阔,区域差距很大,需要发展适应不同区域特征的种业企业;中国作物品类齐全,需要发展经营不同作物种子的种业企业;中国消费多元,不同区域的人们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不同,如中国人都喜欢吃叶子菜,而叶子菜的生产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蔬菜种业企业多,就是适应不同消费需求的反映。
 
  三是企业发展的规律。在调研中,大家也认为,品种的培育和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发展具有长期性。宁波微萌种业从自身发展中体会到,对一个蔬菜种业企业来说,在达到3000万元经营规模前不可能有研发的冲动,达到5000万元经营规模后可以有研发的冲动,但也不具备能力,达到8000万元经营规模以上才有可能开始有研发的积累,逐步增加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对于大田作物的种业企业需要更大的经营规模来支撑品种研发。所以,目前,我国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中,真正有自己研发品种的不会太多。同时,种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向农化、植保等上下游产业延伸,这是国际上大的种业企业走过的路程。我国现有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基本上还不具备向农化、植保等产业拓展的能力。江苏中江种业企业正在申请收购粮食业务,向购买种子的农户回收粮食,将粮食收购与种子销售结合起来,拓展种业产业链。这是好的开端,但路程会很长。
 
  在调研中,大家还认为,当前种业企业的发展,最稀缺的是企业家,而企业家的培养具有进渐性,目前基本都是“种一代”,很少“种二代”,需要“种三代”、“种四代”的几代传承培养,才有可能培育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这比培育新的品种更具有长期性。而兼并重组需要有企业家的眼光和魄力。所以,大家认为,当前,兼并重组还不能成为企业发展主流,更应该注重发挥市场竞争作用、政府监管作用、法律惩处作用、行业自律作用,创造优胜劣汰的机制,创造适应打好种业翻身仗要求的千帆竞发、百舸争流、扬帆远航的种业企业群体。
 
  附件:调研中的典型案例
 
  附件
 
  调研中的典型案例
 
  在华东地区调研过程中,发现了在增强科研实力、建立科企合作机制、明确企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为科企合作提供了榜样,为企业发展树立了典型,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了希望。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海市种子协会关于加强科企合作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科企合作的制度。深化种业科技成果权益改革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大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入股、兼职、取薪,特别是有领导职务的研发人员;从制度上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后顾之忧;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支持,给科技成果宣传、推广工作专项经费。
 
  二是优化产业化研究管理。以市场为导向,减少财政支出对科研单位从事商业化育种工作的支持;区别管理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研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的同时,将产业化研究推向市场;从职称评定方面将产业化研究人员引导为农业技术推广系列职称,降低文章考核指标;鼓励科研机构开展稻曲病、赤霉病、机械化生产等产业发展中的共性、难点问题研究。
 
  三是科研项目实现从“研学产”到“产学研”。增加企业科技人员在产业化项目立项论证和考核验收过程的比例;鼓励多种形式签订成果转化经费,降低科研单位成果转化门槛费;强化产业化目标考核、奖惩到位;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主持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
 
  四是完善科企合作配套措施。科研机构成果转化优先支持国内单位,明确科技成果只有得到应用才能推进社会进步的原则;建立农业科技中文情报系统和科技成果转化诚信机制。
 
  二、加强育种创新技术攻关,重视科研成果转化
 
  调研中发现,不少科研单位充分发挥资源丰富、人才集中、科研实力强的优势,开展技术、品种研发,并积极转化科研成果。
 
  (一)二十年磨一剑,打破日本对青花菜市场的垄断
 
  青花菜(西兰花)种质被日本垄断,国内种子企业只能通过购买获得品种,受制于国外企业。为打破青花菜品种被“卡脖子”的难题,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经过近20年种质资源的搜集、自交分离和纯合,拥有育种材料1500多份,创制出了S454、S195、S736和S2618-2等优异材料。每年配制杂交组合1000多份,通过田间筛选和多年多地试验示范,已选育出了6个不同类型、不同熟期的‘台绿’系列青花菜新品种,适应国内不同青花菜主产区栽培,其中4个已通过浙江省审定或认定。该院与浙江省勿忘农种业企业合作,推广台绿系列青花菜新品种,据统计,该院研发的品种约占全国青花菜种植面积的6%、浙江省种植面积的15%,台州市种植面积的20%,打破了日本企业对我国青花菜市场的垄断,支持了国内种业企业发展,降低了农户种植成本。
 
  (二)潜心研发丰成果 积极推广促转化
 
  上海师范大学育种研发团队,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积极与企业、农户合作,促进成果推广应用。
 
  1.王全华蔬菜种源研究团队。针对菠菜种质资源缺乏,杂交育种技术落后,基因组、蛋白质组等遗传信息匮乏,抗病、耐热优质专用品种短缺等突出问题,王全华教授团队先后与美国康奈尔大学、美国农业部和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所等多家单位合作,从种质资源创新方面入手,进行了菠菜基因组数据库平台构建,重要农艺性状及品质性状相关基因挖掘,高效育种技术创建和耐热、抗病、低草酸、低硝酸盐菠菜系列新品种选育研究。研究建立了稳定菠菜强雌性系育种技术体系,突破了我国菠菜杂交育种三系配套难的瓶颈问题,为菠菜杂交育种提供了技术支撑;在国际上率先完成了菠菜全基因组测序及注释分析,建立了菠菜基因组信息平台,注释了菠菜重要农艺性状相关基因,为加快菠菜分子标记辅助育种和提高育种效率奠定了基础;创新耐热、抗病耐抽薹等雌性系骨干亲本,成功选育了抗霜霉病、耐热、优质、高产等菠菜新品种5个。
 
  王全华教授团队将研究取得的成果积极地服务于社会:助推企业的发展,先后与上海惠和种业有限公司、上海星辉蔬菜公司等企业合作,将选育的5个菠菜新品种进行示范推广;积极支援西部开发助力提升科研水平,多年来定期为青海省农林科学院园艺所、宁夏中青农业科技公司举办高新技术和新品种栽培技术培训;响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一带一路”沿线塞尔维亚、俄罗斯、白俄罗斯、阿尔及利亚等国家开展蔬菜育种技术与新品种推广合作。
 
  2.黄学辉教授水稻种源研究团队。全面发掘整合了控制水稻产量、品质、抗病等复杂性状的功能基因及其关键变异位点,构建了迄今最全面的水稻数量性状基因关键功能变异位点图谱。在此图谱基础上,黄学辉教授团队进一步开发了水稻分子导航育种程序RiceNavi,可以:提供待改良品种的全部QTN基因型,并展示实体库中具有互补等位的种质材料;为用户需要导入的基因位点(1-4个)给出经济合理的育种路线;对育种过程的每一代,根据中间群体的基因型挑出最有潜力的若干后代材料。该技术已被授予国家发明专利,并授权转让上海中科荃银分子育种技术有限公司。
 
  黄学辉教授团队将RiceNavi应用于常规稻主栽品种的改良,借助于该技术的选配指导和路线优化,仅用两年半时间实现了既定育种目标,获得了株型紧凑、生育期略短、有香味的水稻新品种“导航1号”,可作为常规稻使用或三系恢复系进行配组。该品种目前已授权转让给上海中科荃银分子育种技术有限公司。
 
  三、积极探索科企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
 
  (一)政府制作“定心丸”,助力科企合作
 
  2012年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出台了〔2012〕79号专题会议纪要,明确提出了“甬优系列杂交水稻种子科研经营人员实行长期委派制度,由市农业局和市农科院委派以王晓燕和马荣荣为首的业务骨干分别组成公司经营团队和科研团队”;2019年出台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农科院“甬优”系列杂交水稻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分配方案的批复》(甬政发〔2019〕22号),据此,公司股份制改造后,研发团队持股25.87%。公司的核心研发团队,既保留了宁波市农科院的编制,又得到公司较高的福利待遇,并且拥有股权和分红,极大提高了员工积极性,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宁波市农科院与宁波种业公司实现了股份制、合作制和专业制的合作模式,建立了稳定有效的合作关系。
 
  (二)积极探索科企合作机制,吸引科研力量加入企业
 
  上海农科种子种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科公司”)成立于2000年,在公司规模小、研发能力弱、资源和人才不足、产品竞争力不够强的情况下,发挥企业机制优势,利用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科技与创新资源以及多元化人才优势,在科研能力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增强企业科研团队科创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方面,做了多种尝试。
 
  1.吸引科研人员进入企业直接参与科研。充分利用国家、上海市和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科技人员兼职兼薪政策,吸引科技人员到公司参与研发工作,其事业身份不变,更好的利用了现有科研资源。在育种过程中,公司营销人员将市场的实际需求反馈给科技人员,科技人员不断调整育种目标,选育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品种。公司在研发初期就开始介入,随时跟进研发进程,销售人员掌握品种生长习性和栽培方法,有利于向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
 
  2.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购买品种。公司通过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浙江科技大市场等第三方成果转化交易平台,转化包括上海农科院在内的蔬菜、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新品种24个,支付成果转化金额1383万元。
 
  3.与科研单位合作,共享科研成果。公司通过项目合作或课题服务等方式同科研单位合作开展商业化育种,科研成果利益分享,目前已获得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0余项。公司与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联合共建“农作物商业化育种研发平台”,鼓励农科院育种科研人员参与平台育种,实施科研成果共享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4.出资委托定向研发。针对市场上急需优质、高产、抗病等目标性状的网纹甜瓜新品种,公司出资50万元委托农科院园艺所哈密瓜课题组定向研发,所培育的成果和收益实行共享。
 
  四、对标国际巨头种企,明确企业发展目标
 
  (一)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差距
 
  种质资源挖掘与种质创新方面。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种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与信息技术结合是北美种业最鲜明的特点和核心竞争力。德国拜耳公司(孟山都)为代表的企业强调技术创新和全方位解决方案,而以柯迪华(杜邦先锋)为代表的企业强调种质资源价值的深度发掘和客户服务。我国是世界上保存大豆种质资源最多的国家,目前保存于国家作物种质资源库的有3.1万余份栽培大豆和9600多份野生大豆资源。与国际种业巨头相比,我国大豆在种质资源研究、种业基础理论研究和育种技术创新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基因优势和产业优势。
 
  研发技术方面。国外种业公司如拜耳(孟山都)、柯迪华(先锋)等普遍拥有自主研发体系,在世界各地设立了品种研发中心,并为此付出高额研发费用。中国种业公司真正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不超过100家,且研发投入明显不足,大多数种业公司只能通过购买品种甚至通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来进行生产经营;在生物技术方面,分子标记辅助选择、转基因、基因编辑、全基因组选择、智能设计育种等现代先进育种技术方面原始创新能力还有待提高。
 
  加工推广方面。种子加工与推广在我国种子产业链协同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国外种业公司如拜耳(孟山都)、柯迪华(先锋),拥有高水平种子加工机械与种子处理技术,商品种子的精加工率达到100%。大部分国内种子企业在种子加工推广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高质量的加工人才,没有形成统一的种子技术专业研究团队;没有稳定的种子繁育基地,多数是与农户签订临时性繁种合同方式进行种子生产;加工、推广成本高,成效低等。
 
  产权保护与利用方面。跨国种业公司不仅充分利用全球的种质资源,还利用其自身的知识产权谋求利益的最大化。拜耳(杜邦)是转基因种子市场的垄断巨头,在玉米、大豆、棉花等多种重要作物的转基因种子市场上,占据70%至100%的份额,全世界超过90%的转基因种子,都使用它的专利。国内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不健全,植物新品种侵权、不正当经营和低成本竞争,严重挫伤了科研单位和正规种子企业的积极性。
 
  (二)对标先进,奋发有为
 
  山东鲁研农业良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研种业)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从事小麦新品种育繁推一体化的企业。公司培育的小麦品种截至目前已累计推广超过5亿亩,在山东省市场占有率高达50%以上,市场覆盖山东、江苏、安徽、河北、河南、天津、山西等7省市,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小麦种业专营公司。
 
  为做大做强企业,在打赢种业翻身仗中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鲁研种业在研发投入、科研设施、企业营业范围、产业链布局等方面与国际巨头利马格兰做了全方面对比,找差距补短板,制定公司发展目标。
 
  研发投入:鲁研公司主要依靠与山东省农科院开展商业化育种合作,产研结合,合作共赢,2019年科研投入共计957.3万元,占销售收入6.77%;利马格兰有自己的研发力量,研发投入占到了专业销售额的13%。科研设施:鲁研公司在山东济南、德州、济宁、安徽凤阳等地建有研发中心和试验基地,并配有一定的试验设施;利马格兰全球布局试验站,并且基地规模、配套设施和农业机械等方面都展现出明显优势。企业营收:鲁研公司的营收主要来源于原种、良种销售和品种权授权;利马格兰,除小麦种子还对特定的品种使用授权收取费用。产业链布局:鲁研公司集中在原种、良种的繁育销售,以及优质专用小麦商品粮销售;利马格兰种业不仅进行种子经营,还延伸到了小麦面粉加工和食品加工销售等环节。
 
  鲁研公司发展目标:根据国家振兴民族种业、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部署,以山东省小麦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力争用5~10年的时间成长为可以与欧美先进小麦种业公司全面抗衡的科技创新型种业公司。一是组建一支由院士牵头、国内知名育种家为主体的小麦商业化育种团队,研发团队实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二是联合山东省内小麦育种优势单位,建立以鲁研公司为主体的高效育种平台,试验基地和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三是广泛利用国内外优异种质,育成一批具有遗传新颖性,高产、广适、优质、多抗突破性新品种;四是进一步提升完善推广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公司推广品种的覆盖区域和占有比例;五是进一步完善原种、良种销售和品种授权体系,探索搭建优质商品粮种植和收售体系,提升公司的营收规模,力争5年后公司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六是依托公司现有的科研、品种、推广等优势,通过并购、合作等形式探索小麦产业链延伸,提升公司在小麦全产业链的竞争优势。
 
  附件2
 
  中国种子协会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报告之二
 
  2021年9月,中国种子协会华东调研组前往江西省,继续调研种业企业,了解企业在经营中的优势和困难、对种业振兴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与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种业处、江西省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江西省种子协会、3家科研单位、10家企业座谈,前往1家种业企业实地考察,我们了解到,江西省发展种业有着资源、基地、品牌、政策等优势,在企业发展实力、自主研发、基地建设、融资渠道等方面存在短板,也感受到江西省在“打好种业翻身仗”中显示出来的强优势、补短板的行动和信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稻种业发展优势突出
 
  一是稻米资源得天独厚。1976年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发现的野生稻被誉为“植物界的大熊猫”,是迄今为止发现的纬度最高、分布最靠北的普通野生稻,蕴含丰富的抗病虫害基因和抗寒、耐冷、耐旱、耐瘠基因,是稀有的优质稻种,具有相当大的研究和利用价值,有利于研发高产、优质、抗逆性的新品种,有利于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二是南繁育种亮点突出。推进机制基本形成。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南繁基地建设进行谋篇布局;成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为召集人的省南繁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南繁基地建设重大事宜,并将南繁基地建设工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运作模式逐步成型。以省为单位统一建设基地,创新提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建设运作模式。基地作用更加凸显。率先在全国建立南繁水稻新品种展示基地,年展示水稻优势新品种200个左右,起到了交流借鉴、共同提高的作用。育种制种硕果累累。年均选育新品种在15个以上,产出效益达2亿元左右;培育了一批如杂交水稻不育系“珍汕97A”等处于全国优先地位的优良品种;年南繁制种面积稳定在10万亩以上,高峰时期在海南的制种面积可达20万亩。南繁精神洋溢沃野。江西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在海南从事育种工作,走出了以颜龙安院士为代表的一批育种专家,蕴育出了“艰苦卓绝、拼搏进取、创新创业、求真务实”的南繁精神,并在海南省无限的沃野中,不断焕发活力。
 
  三是优质稻品牌效应初显。江西省种子企业潜心研发优质稻米新品种,生产出一批在国内市场具有很高知名度的产品。如红一种业自主选育的优质稻品种“万象优982”先后在2019、2020两届全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质鉴评中被评为金奖;江西兴安种业有限公司与宁波农科院合作的籼粳杂交甬优1538是江西省“籼改梗”主推品种,甬优系列品种年推广面积120万亩,已累计推广600多万亩。
 
  四是产业链条不断延伸。江西种业企业在经营中不断摸索,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如江西现代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参加中农集团种业控股有限公司组织的中国融资服务中心,承担品种推广、管理等服务,中心其他参与公司提供品种研发、资金、粮食收购等环节,共同融合了稻米产业全环节,提供农业综合服务;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成立天涯米业,与中粮集团合作,为农户卖粮搭建销售平台,确保优质优价,解决种粮大户卖粮难、粮价低的问题;江西红一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兴安种业有限公司组建米业公司,从事粮食种植、收购、仓储、加工、销售等业务活动,融合了种子研发到稻米销售的全环节,实现从实验室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发展;江西科源种业有限公司与“谷田好粮”、“隆平好粮”两大粮食产销运营平台开展战略合作,为种粮大户销售本企业品种承担服务费用。
 
  五是财政支持精准有力。自2019年以来,江西省已落实省级财政资金1.4亿余元,用于农作物新品种区试展示、水稻品种审后奖补、南繁科研基地和良繁基地建设等。按照每个国审品种50万、省审品种20万的标准,已向种子企业累计发放农作物品种审定后补资金1430万元。2021年3月成立了江西省兴赣种业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3.01亿元,其中安排了5000万元水稻育种科技研发专项,开展绿色优质水稻育种新材料创制、突破性品种选育攻关。
 
  二、种业发展短板明显
 
  一是企业发展实力不足。缺乏大型企业。江西省种业企业实力不强,缺乏种业龙头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参加调研的10家种业企业,都属于中小型企业;销售收入不高。参加调研的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只有2家,部分企业的销售收入还存在着下滑趋势。研发经费不足。全省正常运行分子育种实验室的企业只有1家,调研企业中,年研发投入平均500万左右,研发投入超过销售额10%的仅有3家企业。利润空间缩小。企业运行中的人力成本、管理成本不断提高,科研投入不断增加,但激烈的市场竞争又压低了产品销售价格,公司利润率不断降低。
 
  二是企业科研力量薄弱。农业工作地点较偏,条件艰苦,相对于其他职业,吸引力不强,农业院校从事农业工作的毕业生不足三分之一,整个农业领域青年科研人员较少,后续不足,科研团队出现断层;企业相对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稳定性差,发展前景不明朗,科研基础差(种质资源少、研发经验积累不足、经费无保障、交流平台低),社会地位低,企业很难引入高层次育种人才,即使成功引进,因上述原因,也难以留住人才。
 
  三是企业基地多处受制。制种基地分散。农作物制种要求基地相对集中连片,但目前育种、制种基地多为小、弱、散、稳定性差,难以达到制种的要求。配套设施薄弱。基地的种子烘干、加工精选、包装等设备滞后,影响种子的生产质量。基地建设有困难。有的公司基地靠近旅游区,需保持地面原貌,提升基地水平的建设请求难获得批准;基地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不允许在基地修建建筑设施,如道路、仓库等,影响了现代制种基地的现代化、高水平建设。
 
  四是企业发展资金缺乏。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发展需求。种业企业育种研发、人才引进、购买设备等需要大量资金,而江西省种业企业规模不大,仅靠企业自身积累十分困难。融资渠道少。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审批周期长;缺少适合种业企业的贷款品种:银行贷款一般以一年为一个周期,而种企仅在种子收购的几个月内需要流转资金;担保物少,银行贷款往往要求提供担保,但种业企业一般无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设备价值不高,品种价格不确定性大,品种权无权威第三方评估机构;种业基金公司的投资往往有回报率的要求,对种业企业的投资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投资比较谨慎;社会资本的进入一般会选择规模大、发展势头好的企业,另外会有企业控制权、企业发展战略等问题,对中小企业来说,并不是特别好的选择。
 
  三、强优势、补短板,种业振兴行动稳步推进
 
  江西省种业的发展,一方面要巩固现有的优势基础,一方面要政府、企业共同发力,弥补不足。
 
  一是持续完善组织机构。不断完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现代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机构、科研单位、协会人员组建的种业振兴专班,发挥政府在种业振兴中的指导作用。
 
  二是继续制定支持政策。江西省针对本省种企实力不强、创新不足等短板,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实施意见》,围绕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重点组织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自主创新、良繁基地扩面提质、种业企业主体培优、种业监管服务提升”五大行动,即将在以下几方面发力: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登记共享、保护监测、鉴定发掘、监管服务,建立种业创新平台,加强种业技术研发攻关,建设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巩固提升农作物制(繁)种基地,推动种业创新成果转化,做强种业领航企业、做优种业特色企业、做精专业化平台企业,提升种业治理服务能力。
 
  三是提升南繁基地建设。江西省的南繁工作为种业发展作出了贡献,为中国水稻南繁制种树立了一面旗帜,也将在种业创新中扮演更重要角色,但存在土地集中连片率不高、田间基础设施条件差、工作生活设施不配套等困难,需要加强南繁基地建设。江西省经济实力较弱,仅靠该省解决有困难,希望国家对江西省的南繁制种工作在南繁科研人才、制种奖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
 
  四是出台专项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在融资、基地、研发、人才等方面处于弱势,国家应采取措施,支持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企业,补足中小企业发展短板。设立专项融资平台。国家和省级政府应建立种业发展专项融资平台,加大对种业企业科研、生产基地设施的项目投入,支持中小企业的科研育种及人才引进培养,解决种企流动资金不足问题。设计特定政府项目。中小企业实力不强,难以参与国家重点项目,但在做精做专特色化发展方面有独特优势,能够满足群众生活多样性需要,应从国家层面设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门项目,提高企业的育种研发能力。
 
  五是研发特色产品。企业要对种业市场进行深度分析,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本地资源特色,研发适宜品种,提升市场竞争力。如江西先农种业有限公司开发,针对劳动力成本提高、劳动力年老化等现状,研发出以产量为基础、栽培轻简化种植的品种;江西大家族种业针对秋冬辣椒收购价格浮动大的现象,研发辣椒新品种,可以在植株上过冬并保持质量不变,减少价格浮动对农民收益的影响,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附件3
 
  中国种子协会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报告之三——大北农集团种业创新情况调研
 
  为了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了解种业企业参与振兴行动情况,2021年,中国种子协会组织开展了种业企业调研活动。大北农集团作为生物育种水平较高的民营企业,在种业科技创新上有典型代表意义,11月5日,协会集体赴大北农集团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报告如下:
 
  一、大北农种业创新成果丰硕
 
  大北农集团成立于1993年,已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种业发展起步于2001年。目前大北农种业拥有金色农华(水稻)、金色丰度(玉米)、大北农生物技术等12家控股公司,建立了商业化育种体系,形成了一批创新成果。在生物技术专利上,转基因抗虫耐除草剂玉米和大豆产品已通过ETS和ISO9000双重认证,累计获得国内发明专利93件,国际发明专利26件。在生物育种应用上,转基因玉米转化体“DBN9936”、“DBN9858”、“DBN9501”等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其中抗虫耐除草剂转化体“DBN9501”高抗草地贪夜蛾。抗除草剂大豆转化体“DBN9004”于2019年获得阿根廷种植许可,2020年获得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中国进口许可。在品种审定和保护上,选育国审品种119个(水稻72个、玉米47个),获得植物新品种权213件(水稻102个、玉米111个),部分新品种权为不育系、自交系等育种资源。在育种基础平台建设上,大北农种业以生物技术为核心,以玉米、大豆等作物为突破口,目前已形成功能较为完备的产品开发平台、性状筛选体系及法规科学平台,为进一步做强转基因技术,突破基因编辑技术,利用全基因组选择、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新型高效的商业化工程育种体系奠定了基础。
 
  二、大北农种业创新动力持续
 
  充足的经费投入。大北农种业十年研发累计投入16.1亿元,其中生物技术研发投入9亿元;常规育种投入7.1亿元,4.6亿元用于玉米,2.5亿元用于水稻,占玉米和水稻种子销售收入的10%以上。稳定充足的投入保证了研发体系的运行,坚持到成果产出。
 
  共享的利益机制。大北农生物技术公司实施持股分享机制,采用员工自愿入股和集团代为出资的模式,激发员工付出智慧,饱含热情,勤奋工作。通过共享的利益机制将员工和公司组成财富共同体,实现共同富裕,最大限度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
 
  先进的文化理念。大北农有“肩负报国兴农伟大使命,为创建世界级农业科技企业而努力奋斗”的誓词,有“愿用全部的热情、精力和智慧投入工作”的宣言,有“脑里想着争创第一的目标,心里装着报国兴农的使命,脚下走着共同发展的道路”的理念。“创建世界级企业”的文化理念就是让大北农持续十年投入生物技术的创新源头。
 
  厚重的家国情怀。大北农人以报国兴农作为奋斗和奉献的目标,致力于创建伟大的公司来报效祖国、振兴农业、带动农民致富。大北农创始人将家国情怀作为一个企业家的本份,将传播振兴农业、奉献农业作为每个员工的责任。正是厚重的家国情怀激发了大北农人创新创业的活力。
 
  三、大北农种业创新前景可期
 
  2021年9月,大北农集团为配合种业振兴行动,做大做强种业科技业务,注册成立了北京创种科技有限公司。创种科技将大北农原有的金色农华、金色丰度、生物技术公司等划入旗下,采用先进的协同体制机制,建立全新的作物科技产业,整合了种业资源,梳理了产业架构,提升了管理效率。
 
  未来,大北农创种科技将通过水稻、玉米、大豆、经济作物等核心作物和生物技术、数字技术、科创平台等核心科技,力争在今后3-5年内上市并实施“十个10亿、百个1亿、千个1000万”的十百千工程,公司市值达到1000亿元,到2035年生物种业实现中国第一、世界一流。
 
  附件4
 
  中国种子协会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报告之四——企业科企合作情况调研
 
  2021年9-11月,中国种子协会通过调研问卷方式,调研了国内9家在科企合作方面较有成效的企业,了解其在科企合作方面典型的做法、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科企合作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企业以提升科研能力为中心,改变了购买品种这种单一的合作方式,多项措施并举,多渠道、多维度开展科企合作,拓宽与科研单位的合作渠道,提升了企业研发水平和竞争能力;也感受到企业为强化育种能力、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所做的努力,体会到企业对实现“种业振兴”的信心。
 
  一是提高合作意识,增强合作主动。企业重视与科研单位合作,为加强对科研单位和科研成果的了解,有企业设立了专门机构,负责科企合作对接事宜,做到专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责。有利于及时准确掌握科研单位的研究动向,掌握科研进度,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反映,增强了合作主动性,提高了合作效率。如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内部机构——江苏明天种业研究院,负责与各科研院所、大学等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出多种合作方式,提升了合作的效果。
 
  二是创新合作方式,完善合作机制。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共设独立企业等方式,完善科企合作机制。有的企业与科研单位通过协议建立合作机制,整合双方优势资源,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企业为科研单位提供资金、基地、设施设备,科研单位提供资源、人才、技术,利用企业设施,进行科学研究;对于研发成果,企业或享有优先购买权,或与科研单位共享产权,或按比例分享对外转化收益。如河北大地种业有限公司为多家科研单位提供科研、试验基地,享受科研成果的优先购买权;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提供科研基地,双方共享合作成果,若对外转让,则按3:7比例分享收益。有的企业与科研单位共同组建独立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极大地提高了企业与科研单位的合作密度和力度。如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中国水稻所等单位共同成立独立公司——上海中科荃银分子育种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转化股东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加快了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三是拓展合作项目,提高合作能力。企业与科研单位共同承担科研项目,通过完成项目任务,增加优质种质资源的储备数量,提升育种理念、育种能力和种植、管理技术。如山东鲁研农业良种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共同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山东省等重点研究项目,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小麦种业体系,涵盖了小麦研发、育种、产业化开发、推广等环节,提高了企业育繁推一体化能力。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科企合作中存在着企科企目标不相同、科企实力不匹配、科企合作不稳定等问题,阻碍着科企合作的健康长远发展。
 
  一是科企目标不相同。科研单位的研究重视论文数量和发表杂志的影响因子,市场导向不足;应用研究与市场需求脱节,不能满足企业需要;科研单位的研究成果和育种技术,不需要权威、中立第三方评估其市场价值。企业与科研单位的工作目标不同,导致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含有很大运气成分,这影响了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的信心和积极性。
 
  二是科企实力不匹配。科企合作中,企业希望获得最新、最先进的技术或产品,科研单位也需要通过企业实现其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但双方需求的实现取决于企业实力的匹配度。种业企业原始创新基础薄弱、科研体系不完善,科研人才缺乏,企业科研实力与科研单位的成果转化需求不匹配,制约着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效果;大多数企业缺乏长远发展规划,发展方向不明确,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和盲从性,不足以支撑与科研单位的纵深合作。
 
  三是科企合作不稳定。科研单位内部一般有多个科研团体,对外也往往与多个企业签署合作关系,科企合作容易受到科研单位内外部矛盾影响,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推进种业科企合作,推动种业创新,需要做好机制建设,需要企业练好内功,提高自身实力,也需要科研单位和企业加深了解,探索深层次合作路径。
 
  一是不断完善科企合作机制。国家要对种业科研体系做好顶层设计,明确科研单位和种业企业分工,完善科企合作机制:科研单位要致力于基础性、前沿性研究,提高育种底层原创技术,解决育种技术中“卡脖子”问题,为品种创新做好“底层创新”,这需要制定科学的科研考核体系,用考核标准引导科研人员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种业企业要做好应用研究,培育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培养把科研单位的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卖得出的育种成果的实力。
 
  二是着力提升科企合作能力。提升科企合作能力,要补足企业科研实力薄弱的短板,提高企业吸收、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国家要制定有利于人才向企业流动的激励机制,鼓励人才向企业流动;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供资金、政策支持。企业要提高人才吸引力,从工资、福利、发展前景等方面吸引人才,扩大企业人才队伍;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人才培养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上升渠道,留住人才,积累人才,沉淀研发能力;要加大科研投入,增加科研设备,强化育种能力的创新储备。
 
  三是注重稳定科企合作关系。企业和科研单位要增强交流、加强沟通。企业要强化与科研单位交流,了解其基础研究方向、解决的问题、进展程度,提高在科企合作中的主动性;科研单位要了解企业需求、市场需要,了解企业的发展目标、长期规划,确保研究成果符合市场要求,符合企业需要,解决基础研究与育种需求“两张皮”问题。通过交流,减少科企合作的不稳定性和磨合时间,保证科企合作的长期性、稳定性。
 
  附件5
 
  中国种子协会2021年种子企业情况调研报告之五——企业兼并重组情况调研
 
  2021年11-12月,协会企业调研组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调研,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结合种业振兴对企业扶优的要求,聚焦“兼并重组”领域,对部分企业以书面材料形式开展了专题调研。集中调研了中农发种业集团、中国种子集团、大北农集团、先正达集团中国、荃银高科、隆平高科、九圣禾种业等7家企业,反映了企业在兼并重组方面的做法与成效、经验与问题、相关建议,谨供种子企业和政府部门参考。调研报告如下:
 
  根据专家研究,近二十多年世界种业有三次并购浪潮。第一次浪潮是1996-2000年,主要事件是孟山都并购迪卡、杜邦并购先锋、先正达在合并中成立,实现了种业与农药结合,生物技术进入种业;第二次浪潮是2004-2008年,主要事件是孟山都、杜邦、先正达、拜耳、陶氏、巴斯夫等公司完成并购,实现了农化集团混合兼并,特别是并购有生物技术能力的种业公司;第三次浪潮是2016-2018年,主要事件是拜耳并购孟山都、杜邦与陶氏合并、中国化工并购先正达,实现了农化巨头超级并购。当前,国际种业已形成“两超+四强”格局,两超指拜耳、科迪华,两家种业市场份额共占40%;四强指先正达、巴斯夫、利马格兰、科沃施,四家共占15%。
 
  长期以来,我国种业企业一直存在多小散弱的问题,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实力弱。自2011年国务院8号文件发布以来,我国种业兼并重组开始活跃,到2016-2018年达到顶峰,至今仍持续开展。兼并重组的推动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资本要素推动。以资本为纽带,发挥资本优势,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来开展兼并重组,代表是企业隆平高科、荃银高科等。在兼并重组过程中,主要依靠资本市场及专业资源,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这种模式有效解决了兼并重组过程中兼并方面临的资金压力问题,给兼并方开展兼并重组形成了绝对优势。二是技术资源推动。充分发挥技术资源优势,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兼并重组,代表企业大北农集团等。大北农与科研单位共建“创新实验班”,通过投资促进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拓宽种业品种来源,先后通过并购或参股四川川单种业、黑龙江省龙科种业、佳木斯龙粳种业、湖南洞庭高科种业、湖南金色丰华种业、内蒙古蒙龙种业等公司,提高了地区水稻和玉米种子的带动力。三是市场潜力推动。指在政府多部门联合支持下,依靠中国潜在市场的吸引力和自身在行业领域内强大的实力,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来开展的跨国兼并重组,代表企业先正达集团中国。中国化工历经8年时间,在国家多部门协调、多领域资金支持和多元化中介机构的参与支持下,最终以490亿美元成功收购瑞士先正达公司,成为全球第一大植保公司,第三大种子公司。兼并成功的关键是得益于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
 
  通过兼并重组,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企业多小散弱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推动种子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优。以隆平高科为例,2016年隆平高科获中信集团入主后,通过大量并购实现了业务增长和整合。在杂交水稻种子方面,2016年10月出资收购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6月收购广东省金稻种业有限公司,2017年分两次收购湖北惠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并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的少数股东股权,加强公司一体化建设,实现公司水稻产业一体化运作,2020年实现水稻种子营收14亿元,占总营收的42%。在玉米种子方面,2017年与中信农业基金共同收购陶氏益农巴西玉米种子业务,2018年收购了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90%股份,2020年实现玉米种子板块营收10亿元。在蔬菜和小作物种子方面,2015年收购黄瓜品类的天津德瑞特种业有限公司进入国内蔬菜市场,2018年收购食葵品类的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收购谷子品类的河北巡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在黄瓜、谷子、食葵种子等细分市场位居国内前列。
 
  企业兼并重组一般都会注重资源业务互补、科研水平提升、市场份额扩展等方面,通过资源重组实现优势互补、降低成本、利益最大化。一要做好战略定位。兼并开始前对企业发展要有预期战略定位,一切工作围绕战略定位开展。如中种集团围绕MAP规模种植户的核心需求,建立品种研发能力。不聚焦高产水稻品种,而是以农户需求研发优质、宜直播、轻简栽培的品种;拓展小麦种子业务的同时,探索围绕经作规模种植户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延伸作物品类。二是兼顾各方要素。首先是战略需求,如果科研是短板,在并购时多注重具有科研背景的企业,加强同科研单位的凝合度。其次是战略互补,互补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如果缺乏这个根本的基础,双方的合作就不会长久。第三是认同理念。双方具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才能具有较高的配合度。三是落实保障措施。落实百日融合机制,保障兼并前后平稳过渡。落实三会管理机制,强化对兼并企业的管理。协调职位互补、资源共享,吸引更多人才留下。更加注重产业整合,树立大科研、大生产、大营销理念,不让企业各自为战,打破二级子公司的界限,提升产业运营能力。
 
  兼并重组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管理融合难。多数兼并都是重兼并轻重组,多停留在规模扩张层面,兼并方合并财务报表,被兼并方获得资金,仍然是“各自为政”,并没有实现双方的协同发展和质量提升。目前经营管理人才严重缺乏,相当一部分并购方已难以派出高水平管理人才参与被并购方企业的经营管理。同时,兼并重组后企业间在团队文化、管理风格、规范程度、体制机制等方面融合效果并不理想,科研、销售、人力资源的统筹和利用仍难以协调,尤其是科研育种人才和资源难以整合。二是信息获取难。市场信息不对称,企业寻求兼并重组合作过程中,没有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各个企业只能通过市场手段寻求合作,影响了兼并重组效率。企业信息难判断,现有的中小企业财务不规范、不透明、不合理的问题仍然较为严重,给投资者带来了较大的投资风险。三是价值评估难。企业知识产权等价值评估难,特别是是对知识产权和资源的评估,目前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制约了兼并重组资源信息价值判断。标的企业估值难,互相适应的优秀标的相对稀缺,标的企业对自身估值期望普遍较高,而兼并重组主体往往难以满足标的企业的期望,造成兼并重组成本增加,兼并重组进程延缓。
 
  今后,应加大扶优扶强力度,细化实化扶优措施。支持优势企业牵头承担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生物育种重大项目等科研任务,承接国家级种子基地、现代种业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兼并重组的基础。争取发改、财政、科技、金融等相关部门支持,创设落实企业扶优政策,提高兼并重组的能力。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动失信联合惩戒,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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