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中国雨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润食品”)发布公告称,雨润食品近日发现,有报道提及祝义财行贿南京中央商场的员工及挪用中央商场的公款,祝义财确认有关报道为不实报道。中国检察机关认为当中提及的事件不构成挪用公款,并已主动撤回对祝义财行贿等罪项的指控。
据了解,祝义财为雨润集团创始人,雨润集团旗下则拥有雨润食品及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商场”)两家上市公司。目前,祝义财在雨润食品担任名誉主席兼董事会高级顾问一职,并为中央商场的实际控制人。
中央商场也于1月25日发布澄清公告。公告显示,网络媒体近日转载一篇来源于“e公司”,标题为:“祝义财失联之迷揭晓:收购中央商场巨额行贿,故意关店造成数千万损失”的不实报道。
中央商场在公告中表示,第一,祝义财控制的地华公司从二级市场收购中商股份,只需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做到程序严谨、信息透明、对价充分,便可完成对中商股份的收购,不需要任何人提供帮助;第二,胡晓军等人在2005年5月之后已经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谈不上利用职权为祝义财及地华公司后续收购国有股提供帮助;第三,关闭门店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经过董事会表决通过,程序合法,属公司自主经营范畴,无需胡晓军等人提供帮助。关于挪用公款,事实是时任中商董事长的胡晓军个人决定将中商股份的4000万元借给南京证券理财,系企业谋利创收行为,且借款本息早已收回,与祝义财毫无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