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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拟表彰鸿茅药酒为优秀民营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08  来源:新京报网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报《内蒙古日报》12月6日刊文称,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自12月5日开始,在内蒙古主要媒体公示,拟表彰自治区优秀民营企业,名单中包括鸿茅药酒等多家知名企业。7日,新京报记者拨打公示的上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的电话,对方证实,并表示公示期间公众若有异议,可向该办反映。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报《内蒙古日报》12月6日刊文称,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自12月5日开始,在内蒙古主要媒体公示,拟表彰自治区优秀民营企业,名单中包括鸿茅药酒等多家知名企业。7日,新京报记者拨打公示的上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的电话,对方证实,并表示公示期间公众若有异议,可向该办反映。
 
  在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名单中,有多家知名企业,其中包括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盛生态育林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等。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工作人员介绍,公示优秀民营企业的目的是落实相关精神,营造更好的民营经济氛围,为民营企业打气;评选的标准包括企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依法纳税、照章经营等,“被评上优秀民企后并没有钱或物的奖励,更多的是种荣誉”。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名单公示期为12月5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内若公众对拟表彰企业有异议,可向该办反映,该办将相关意见反馈至领导小组后,领导小组会商讨被反映企业是否合适被表彰,如不合适就不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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