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牛维他命”,业内称为“中国红牛”)发表声明称,2018年10月31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天丝”)以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红牛”)、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生物”)的名义发布联合声明,声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贸易仲裁委”)裁决确认红牛维他命的经营期限为20年,这与事实严重不符。红牛维他命的经营期限应该为50年,目前,正在申请经营期限延期,并且也未收到法院的清算通知书。
红牛维他命在声明中称泰国红牛和英特生物联合声明中关于仲裁庭“裁决确认红牛维他命经营期限为20年”的表述与仲裁裁决内容完全不符,是故意误导公众,误导政府部门,混淆视听。
10月31日晚,泰国红牛和英特生物发布联合声明称,2018年10月26日国际贸易仲裁委作出《裁决书》确认,根据各方确认有法律约束力的红牛维他命《1998年合资合同》、合资章程以及红牛维他命历次取得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仲裁庭认定红牛维他命的经营期限为20年,并且该裁决为终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