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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超标被罚10万,呷哺呷哺环境报告为何只字未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9
核心提示:7月17日晚间,呷哺呷哺(00520.HK)发布2017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下称“报告”)。报告称,在运营过程中以最小化对环境的影响为前提,多维度落实节能减排举措。
   7月17日晚间,呷哺呷哺(00520.HK)发布2017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下称“报告”)。报告称,在运营过程中以最小化对环境的影响为前提,多维度落实节能减排举措。
 
  6月底呷哺呷哺曾因排放的污水超标被罚10万元,但是此次报告中并无提及废水、污水处理相关流程和标准。对此,记者致电呷哺呷哺相关工作人员,但是截至发稿并未收到任何回复。
 
  报告称,呷哺呷哺在实现自身运营目标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在推进食品安全、行业创新、节能环保、员工成长、社会公益等方面持续发力。
 
  同时,呷哺呷哺餐饮垃圾排放为餐饮服务业的排放管理重点。为有效管理各门店的餐饮垃圾,呷哺呷哺制订了《餐厅垃圾管理制度》,规定每家餐厅需要将产生垃圾分类投放、存放、收集。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官网6月27日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北京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23日对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监测人员在该单位污水总排口进行了水样采集,并进行了监督性检测,并于5月7日出具了编号为XF18002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549mg/L,超过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500mg/L)。
 
  对此,呷哺呷哺方面质疑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并称超标倍数很低,处罚额度从10万元起太高。
 
  北京市环保局方面表示:水样由专业人员正规程序取样,检测报告由资质单位出具, 且按照法规要求应做到任何时间段监测都达标;因2018年1月1日新修订水污染防治法,该违法行为最低处罚额度为10万元。经复核,呷哺呷哺陈述申辩意见不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
 
  北京市环保局表示,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10万元罚款。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表示,对呷哺呷哺10万元的处罚属上述法律规定的处罚“下限”,呷哺呷哺以“超标倍数很低”为由称处罚额度从10万元起太高的行为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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