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登海种业获悉,7月9日,经山东一天律师事务所核查,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2041)在新疆巩留县伊犁分公司的种子生产基地,违规扩繁亲本及种植转基因玉米种的情况属实。登海种业及伊犁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以及第十九条之规定,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2016年10月,北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即“北京大北农”)向登海种业移交了400粒转育成功的转基因DH351种子,登海种业在此基础上繁育了约50公斤转基因DH351种子。该行为符合现行国家关于转基因试验的相关规定。
之后,上述50公斤转基因DH351种子被扩繁出了约12000公斤亲本。2018年3月底,公司管理层召开经济会议决定将该批种子转置新疆巩留县的伊犁分公司进行封存,但伊犁分公司将该批种子种于新疆巩留县的2590亩土地上,约占公司2018年度总种植面积的7%。繁扩亲本并在新疆种植这两次行为均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018年5月22日晚至5月24日,登海种业副总经理李洪胜等三人相继被巩留县公安机关传唤,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
7月1日下午,除李洪胜外其余两人被取保候审,李洪胜仍然被羁押。暂时无法确定李洪胜是否会被采取进一步的司法强制措施。
登海种业于5月下旬就已经获悉该情况,但《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却是在7月5日登出。
登海种业表示,公司延迟披露上述事件的行为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