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稽山”)5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显示,因企业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此前拟定的《股份转让协议》 因条件不成就而不发生效力。根据协议,与咸亨食品股份198名自然人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同日,咸亨食品股份也发布公告称,因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决定终止向股转公司申请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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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显示,会稽山原本拟募集7.35亿元,收购咸亨股份100%股权。并于2017 年 11 月 6 日与咸亨食品股份的全体股东签署协议, 由会稽山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其他方式筹集所需资金向咸亨股份全体股东进行购买。对于此次收购,业内分析认为是基于目前以会稽山为代表的诸多国内黄酒企业因黄酒地域局限性太强,在国内酒行业市场竞争中不占据优势所致。会稽山收购以腐乳等调味品为主业的咸亨食品股份,一方面能够对咸亨食品旗下已有的黄酒业务进行整合,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咸亨食品股份的调味品业务实现企业经营的多元化,为拓展市场打基础,而不仅仅是局限在江浙沪地区。从数据上看,会稽山的营收仅浙江省内就占据近70%,加上上海、江苏等区域占比更大,会稽山的拓展急迫性可见一斑。
不仅如此,产品的多元化被认为有益于增强会稽山的经营实力,目前会稽山的年营收仅为12.89亿,总资产规模也不到40亿。与白酒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
而证监会的否决原因,有观点指出此前证监会就会稽山收购咸亨食品股份所提出的一系列质询问题或是主因。包括交易对方未设置业绩承诺,咸亨食品股份一些数据合理性存在质疑,以及会稽山之前收购的两家企业中有一家的业绩承诺没有实现。业内人士认为,单从其中一两个问题来看,会稽山已作出相应解释,并不会产生否决这样的结果。但问题关键在于一系列问题的同时提出,就不得不让证监会对会稽山收购咸亨食品股份产生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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