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模式一 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
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在传销组织中的占比达到30%,已发展成为新型网络传销的主流模式。其以高收益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以及公民个人经济利益。
以钱宝网事件为例,以项目年化收益率高达50%以上吸引投资者,其收益构成中拉人头推广收益占了很大比例,靠着吸收新用户资金用于兑付老用户本金及收益的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大量非法吸收资金,涉案金额高达300亿。
传销模式二 以互联网创新为幌子的境外投资类传销
近年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项目层出不穷,很多都是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高额回报,然而其中蕴含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比如百川币、SMI、MBI、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美国富达复利理财等等境外投资项目。由于不受国内机构监管,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
传销模式三 以“消费返现”为口号的商城促销类传销
打着“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增值”、“消费就是存钱”等口号的各类网上商城及线下商城,同样开始成为传销的新变种。
已被查处的浙江万家购物网,打着“满500返500”等幌子诱使他人消费和入会,按照资格和条件,将参与者分为普通会员、VIP会员、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区域代理商等级别,实行层级计酬,涉案人员190万,金额高达240.45亿。
传销模式四 以慈善、公益为名头实为敛财类传销
更值得关注的是,不少传销组织打着“精准扶贫”、“慈善互助”、“国家工程”、“民族大业”、“资本运作”等旗号欺骗用户。类似项目收取加盟费后承诺获取高额回报的(如年收益率高于20%),基本可认定为传销。
以腾讯守护者计划协助警方破获的“善心汇”案件为例,该组织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目,让人深信在行善的同时也会收获高额利润,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回报,属于典型的庞氏骗局,一度发展“会员”500多万名,涉案金额达数百亿。该项目在推广模式上存在收入门费、拉人头现象,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传销模式五 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等为载体的骗老类传销
先以免费体检、产品体验、健康讲座等形式吸引老人参与,通过套近乎、亲情牌与老人拉近关系后,进行“洗脑”式推销。
类似去年315曝光的号称“能治百病”的某进口保健品,实际为造假的三无产品。这类传销组织不仅给老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其身心健康,进而破坏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传销模式六 社交平台内的微商类传销
打着“微商”等旗号,在各社交平台上销售低质量、低成本商品甚至三无产品,通过发展好友成为下级,进行层级计酬。
比如全国首例社交平台传销案--陈志华传销案,其宣传交59800元代理费,每天只要转发营销课程,拉更多人来听课,就能月入百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开上劳斯莱斯。该案涉案人员达329人,涉案金额达461万元。
传销模式七 设置高收益推荐奖励的理财游戏类传销
以高额收益为诱饵,通过在游戏中冲值获得固定奖励,推荐更多人参与,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动态收益。已破获的“魔幻农庄”游戏传销,在短短5个月时间里,先后发展涉及重庆、四川、广东等28个省市的12万余玩家,交易金额达4600万余元。
网络传销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平台发展,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面对日益严峻的网络传销形势,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基于腾讯先进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研究和全面的网络信息感知分析能力建立腾讯传销态势感知系统,提供针对网络传销组织/平台感知发现、全面监控、预警阻断、追踪溯源的全链条、系统化解决方案。
与此同时,腾讯公司还与国家工商总局在广东建立“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基地”,将工商执法部门的“云上稽查系统”与腾讯公司的“网络传销态势感知系统”进行技术对接,通过政企共享共治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对非法传销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