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茸是云南省大宗出口农产品之一,每年云南松茸出口量和货值占全国60%至70%,同时也是云南藏区出口支柱产业。云南省检验检疫局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云南松茸及其制品扩大出口。2017年,经云南检验检疫局出口的鲜松茸及其制品总计2498批,1205吨、货值6313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6.6%,4.7%,15.8%。
日本的“松茸命令检查”一度制约着云南松茸出口,云南检验检疫局主动作为,发挥技术优势,破解了“松茸命令检查”技术性贸易壁垒,实现连续两年“零通报”。该局还主动承接并完成了我国首个松茸及其制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我国野生食用菌无污染物安全限量标准的空白,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制约云南松茸产业发展的难题。
为保障云南松茸的出口质量,云南检验检疫局主动联合商务、林业、商会等部门,开展松茸源头防范、农残污染教育培训,落实溯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良好企业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做到“保优、促中、汰劣”。对松茸生产加工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帮扶出口企业建立健全加工及仓储质量管理体系,对企业从松茸的采摘、收购、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进行有效管控,提升企业自检自控能力。
为了切实促进松茸企业出口, 云南检验检疫局实行通关便利政策。帮扶企业用好用足“三通两直”、原产地签证等优惠政策;实行“5+2”和24小时值班制、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等措施,使松茸及其制品在产地随报随检和无障碍通关;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采信国家资质认定和CNAS认可实验室的检测结果,主动降低产品抽检比例,使松茸投放日本市场的时间从原来的3天缩短为2天,提高了松茸的国际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