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雀巢公司的代理人称,“咖啡伴侣”是雀巢公司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拥有极高的知名度。而后谷咖啡将一款植脂末产品注册为“咖啡伴旅”,有傍名牌的恶意。
但后谷咖啡的代理人却辩解说,两个商标存在一字之差,在构成和含义方面均不相同。“‘伴旅’并非固定词汇,与‘旅伴’相关;而‘伴侣’为字典收录的固定词汇,指同在一起生活或出现的人或事物。”该代理人随后又说,在他们看来,“咖啡伴侣”实际上已经成为咖啡用植脂末等类似商品的通用名称,而且“咖啡伴侣”商标直接表示出了此类商品的功能和用途。
“老百姓都是以咖啡伴侣代指植脂末产品。如果提品牌的话一定是说买雀巢牌的咖啡伴侣,不会说买咖啡伴侣牌的咖啡伴侣。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咖啡伴侣就是跟咖啡一起喝的东西。” 被告代理人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想证实只有3.4%的人提到“咖啡伴侣”会联想到“雀巢”。
雀巢公司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在京东商城搜索“植脂末”的显示结果,以证明植脂末的品牌其实有很多,“咖啡伴侣”只是其中最知名的一个。其在中国商标网上搜索植脂末的商品,显示有87件,也能证明市场上有众多的植脂末品牌。雀巢公司认为,被告的很多说法是在断章取义。“对方销售量巨大,给原告的品牌造成巨大伤害,希望法官支持我方请求。”
当日庭审因双方均没有接受法庭调解的表示,法庭不再主持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