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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方向确定!CFDA拆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呼之欲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1
核心提示:公报提到,“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今晚(2月28),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公报提到,“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公报中表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根据该公报的内容,国家机构改革的方向已经确定,只待具体方案揭晓。此前业界流传一种关于“大部制”的机构改革方案,猜测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与食药监总局将合并,重新组建并定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而药品监管职能划入国家卫生计生委。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食谈君,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说基本“板上钉钉”了,而目前归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的药品、医药器械监管有非常大的可能会划入国家卫计委,食品监管则会归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就是说,目前的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将很可能被拆分,机构调整后这块牌子就没了。
 
  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一直是业内瞩目的话题。从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后,食药监管体制已经几经变迁。最近的一次是2013年启动的机构改革,此次改革也在全国催生了多种食药监管模式。
 
  比如,全国相当多地区在市(区)、县两级推行市场监管“综合执行”,将把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或“多合一”,组建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但省一级仍然单设;也有像如天津,在直辖市一级设立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还有一些地方仍然在省、市、县三级单独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正因为各地有多种食药监管模式并存,也带来了不同监管模式的利弊之争。比如有观点认为,“综合执法”模式虽然整合了执法资源,但是弱化了食药监管的专业性。
 
  不过,本次公报中指出,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从这一表述来看,继续推进市场综合执法,也就是设立大的市场监管部门显然是机构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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