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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白萝卜治病?《舌尖3》不只是口碑崩盘这么简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6  来源:食谈
核心提示:正在大家翘首以待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上桌时,《舌尖3》给大家喂了一只“苍蝇”:片子中多处知识错误、逻辑凌乱、夹带私货,尤其是第四集《养》中端上一盆盆中药汤后,网民炸开了锅,这是把大家都当作“病人”吗?
   正在大家翘首以待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上桌时,《舌尖3》给大家喂了一只“苍蝇”:
 
  片子中多处知识错误、逻辑凌乱、夹带私货,尤其是第四集《养》中端上一盆盆中药汤后,网民炸开了锅,这是把大家都当作“病人”吗?
 
  古人的“药膳”无所不包,几乎所有食物都是药。
 
  如果《舌尖3》第四集中的中药名不太好记,大家一定能记住两样神药:黄瓜和萝卜,节目中宣称“黄瓜有提高免疫力,促进新陈代谢的作用”,萝卜则更厉害,“我们只要有白萝卜,就可以治很多的病”。
 
  很遗憾的是,节目中没有具体说能治哪些病,导致大家无法对症。
 
  《舌尖3》出动了农妇、白领、老干部、教授、外国友人来讲述食物养生、防病治病的功效,其表现力是书店里各种野鸡出版社的养生书籍所无法比拟的,不过,其内容的完备性则逊色于中老年朋友的那些床头读物——毕竟,从元朝的《饮膳正要》开始,内容不仅包括了“食疗”,其有对“食物相克”的专门介绍,央视没有将这部分纳入其中,导致一些中医人士都认为内容不正宗,有所缺憾。
 
  毫无疑问,“食养”“食疗”在中国根基极深。早在《黄帝内经》中,就初步提出了“药食同源”的观念;唐宋时期文化发达,编撰医书也是一大风气,孙思邈的《千金要方》中就提到了大量的“药膳”,而孟诜的《食疗本草》则是最早的药膳学专着,整本书蔚为大观,不仅现在提到的各种五谷杂粮、水果野菜都有收纳,还包括虎、豹、蛇、鸳鸯、牡蛎等各种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
 
  元明人士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归纳总结并理论化,比如明代托名李杲着的《食物本草》收录了“食物药”达1689 种,可想而知,已经到了“无食不是药”的地步。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的“食疗”观念,源于和中药一样的四气、五味、归经、升降,也就是说,食物可以分出寒、热、温、凉,同时,食物的酸、苦、甘、 辛、咸等味道可以对应人体的不同器官,比如莲子芯是苦的,所以补心,同时,食物是有“偏性”的,所以需要搭配。
 
  古人根据观察到的一些现象来给食物分“寒热”,夏天成熟的樱桃是“热”的,秋冬成熟的梨是“寒”的,鸭子吃各种水生物,所以其肉属寒性,而羊肉则是温热的,但是山羊和绵羊的“属性”又不同。
 
  如果说古人这种“取类比象”思维是受限于当时的科技和认知水平,今天还要按照食物的“属性”来搭配食用,并认为这些食物可以针对性的补哪个器官,则显得非常难以理喻。
 
  “药食同源”目录是管理上打补丁
 
  既然这些水果、蔬菜、五谷都可以是药,将某些中药材加入食物中,那更是功效卓着,所以,古代发展出了很多经典的“药膳方”,比如《舌尖3》中反复提到的“当归生姜羊肉汤”,这些“药膳方”很有地域特色,几乎每个地方都有当地流行的几个方子。
 
  因为这些方子如果只是在各地民众自己的厨房里烹制,大家倒也相安无事。但是,随着改革开放食品工业、餐饮业的大跨步发展,对于众多添加到食品中的中药材怎么管理就成了一个问题。
 
  一般来说,食品中加入药品是不合常理的,这里的药品既包括化学药物也包括中药,在不同版本的《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中对此都有明确规定。但另一方面,民间广泛食用药膳是即成事实,但哪些中药材能加入到食品工业中,涉及到产品的合法性问题。
 
  基于此,1987 年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联合颁发了( 87) 卫字第 57 号文件,在附录中公布了第一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共列入33 种物质,此后该名单不断发展壮大,到现在已经有100多种物质。
 
  可以看出来,制定“药食同源”目录是管理上打补丁,是对民间习俗的妥协。制定“药食同源”目录主要考察的是这些中药材的食用安全性,即别因为这些东西伤肝伤肾、吃出人命来,而这些中药材的功效,则由中医理论负责解释。
 
  “食疗”是食品虚假宣传的土壤
 
  表面看起来,制定“药食同源”目录从管理上是行得通的,但是,它带来很多副作用。
 
  一方面,它严重挑战了食药监管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从全球来说,确定能“预防疾病”的只有疫苗,虽然好的饮食习惯能够促进身体健康,减少生病的概率,但这和“预防疾病”不是一个概念。同时,不管是照中医还是现代医学的理论,药物是讲究对症、剂量的,但是“药膳”却并没有这么讲究,而且吃这些“药”的很可能是健康的人。另一方面,究竟哪些物质有“药食两用”的功效,并没有评判的标准,换句话说,凭什么这些东西这样搭配就有功效,那样就不行?
 
  由于并没有权威的解释,实际上是各地民众往往按照自己的观念、传统去实践“药膳”,因此也往往超出“药食同源”目录来食用各种物质。比如,云南某些地方的人常制作“草乌炖肉”,不管是草乌还是附片,都不在“药食同源”目录里,但民众只信自己的“传统”,所以无论怎么宣传,每年都会吃死不少人。
 
  因为“药食同源”的观念深厚,也没有多少人去背“药食两用目录”,“可用于保健食品目录”,所以,商家按照自己的需要,只要在产品加入一些听起来很有来头的东西,就可以大肆鼓吹功效,而消费者只要有了“食疗”的观念,自然也乐于相信这些宣传。
 
  从根本上来说,某些食物、某些食用方法也许确实对健康有一些调理上的好处,但这种说法还有待于研究证实,其“效果”也不可能是依据食物的“寒凉温热”,而目前这些方面的研究成果廖廖无几。至于将某些中药材加入食物中制成药膳,不仅有食品安全的风险,还会把好好的食物搞得很难吃,其功效实际上是只是传说。
 
  当然,像《舌尖3》这样,敢于声称白萝卜也能治病的,则是目无法纪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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