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1月,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口葡萄酒86.91万升、137.42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1倍、3.74倍,未检出不合格。其中智利葡萄酒79.2万升、105.88万美元,均通过秦皇岛口岸入境;澳大利亚葡萄酒3.83万升、8.92万美元,德国葡萄酒3.56万升、22.02万美元,法国葡萄酒0.32万升、0.6万美元。
临近春节,进口葡萄酒成为走亲访友的馈赠佳品,日常也是保健养生、佐餐饮用的不错选择。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示消费者,选购进口葡萄酒要“两看”——
一看“官方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葡萄酒产品检验检疫合格后所签发的官方证书,该证书上明确记录了葡萄酒的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批号),没有品牌、规格的,标明“无”。只有货证相符,才能说明该葡萄酒是正规渠道进口的、品质合格,经销商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
二看“中文标签”。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必须包括:品名、原产国(地区)、配料表、净含量、酒精度、生产日期、保质期(酒精度大于10%vol的酒可以不标识)、贮存条件、进口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除查看上述文字材料,消费者应选择到声誉好、经营规范的大型商场、超市购买,因其能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有比较完善的进货渠道管理制度、完整的进口手续,通过正规渠道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