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作为中药材具有一定保健功效,工作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国家卫计委印发《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里并没有石斛,目前石斛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在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原料的界定与管理中明确指出,《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
工作人员表示,对不按规定使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的,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在告知企业缘由后,该企业表示理解和认同,立刻停止研发“石斛年糕”。
随着公众对健康的要求逐步提升,不少人追求药食同源,自然进补,促使一些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盲目添加具有保健效果的物品,夸大保健功能和效果,既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隐患,又扰乱了食品市场的良性竞争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从中医养生的角度来说,讲究不同的体质人需要吃不同的食物,几乎没有一个食疗方子可以调理所有的体质,盲目进补有时效果会适得其反,消费者应理性看待药食同源,适量摄取,保持健康还需注意合理饮食、适当锻炼、规律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