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依据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27728-2011《湿巾》等标准的要求,对湿巾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含液量、横向抗张强度、包装密封性能、pH、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2016年第2批,共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江苏、福建、湖北、广东、四川等8个省、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湿巾产品。抽查发现鼎鑫牌湿巾生产日期为4月7日的产品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pH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