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衣加工废水处理工艺
一、肠衣加工废水处理工艺——概述
在人们心目中,如果是一种资源宝贵,那么它的价值必定较高。面对价格低廉的商品,没有人会认为它是宝贵的,这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常识。我们所使用的淡水资源同样也是一种商品,只要是商品,它就应该具有市场经济的特征,体现其真实价值。只有水的宝贵性在市场经济中得到体现,人们才会真正地重视节水。
潍坊科创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的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型企业,公司产品涉及、饮用水、循环水、医疗废水、工业废水、自来水、二次供水、印染废水、电镀废水等各行业污水,设备覆盖消毒设备、除菌除藻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等。公司提供免费的设计方案,并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二、肠衣加工废水处理工艺——肠衣废水
肠衣是家畜的大、小肠经刮制而成的坚韧半透明薄膜,主要用作填充香肠和灌肠的外衣;羊肠衣还可制成肠线,供制作网球拍线、弓弦、乐器弦线和外科缝合线等。中国是世界上肠衣最大生产国,其产量约占全世界肠衣产量的80%,其中猪肠衣多产于华东和华中。江苏如皋市目前有400多家肠衣生产加工企业,年产成品肠衣25万桶(50~200L/桶),产量和出口量均占全国1/3以上。肠衣的加工主要包括以下步骤:扯肠清污→入缸浸泡→刮肠净洗→配扎肠把→灌水检查→肠衣的腌制(盐渍肠衣法、干制肠衣法)→肠衣的包装与贮藏运输等。
肠衣加工废水主要来源于肠衣灌水分路工序,据推算我国肠衣加工废水排放量为2250~7500t/d。由于大部分肠衣生产加工企业属作坊式生产,各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参差不齐。一般认为,肠衣废水中粗蛋白占8%~10%,氯化物质量浓度约为900~40000mg/L,CODCr为600~20000mg/L。总体而言,肠衣废水超标排放现象严重。为杜绝环境污染,必须将肠衣加工废水进行集中处理,使其达标排放。
肠衣加工废水属于高盐、高水溶性有机物废水,其中含有丰富的动物蛋白等难以降解的有机物质,具有很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因此,在对其进行处理过程中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废水中的有用物质,如采用沉淀、絮凝、气浮、超滤等方法,结合水解、中和、螯合、浓缩、干燥等过程提取废水中的蛋白质,既能提高产业附加值,又可减轻环境污染。
目前,肠衣加工废水的处理方法主要有生物法、物化法、物化生物法等。
三、肠衣加工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工艺
废水经机械格栅拦截去除水中废渣、纸屑、纤维等固体悬浮物,进入调节池,在调节池内均质、均量后经泵提升至A级生物池,在A级生物池段异养菌将 污水中可溶性有机物水解为有机酸,使大分子有机物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不溶性的有机物转化成可溶性有机物,将蛋白质、脂肪等污染物进行氨化。在O级生物池段存在好氧微生物及消化菌,其中好氧微生物将有机物分解成CO2和H2O;在充足供氧条件下,硝化菌的硝化作用将NH3-N氧化为NO3-,通过回流控制返回至A级生物池,在缺氧条件下,异氧菌的反硝化作用将NO3-还原为分子态氮,接触氧化池出水自流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池出水进入过消毒池进行二氧化氯消毒,消毒出水达标排放。
污泥池的污泥一部分回流至A级生物池,剩余污泥定期外运处置。
结构组成
1、厌氧生物滤池的作用原理
1)、过滤作用:填料截留过滤进水中的大的颗粒物和悬浮物;
2)、水解作用:厌氧微生物可以将大分子的不溶性的物质水解转化为小分子的可溶性的物质;
3)、吸收作用:厌氧微生物吸附、吸收水中的有机污染物,一部分用于自身的生长繁殖,一部分以沼气的形式通过U型水封出;
4)、脱氮作用:将接触氧化床出水回流至厌氧滤池,厌氧微生物中的反硝化菌可以利用回流水中的硝态氮并将其转化为氮气,以去除污水中的氮物质。
农村污水经厌氧滤池处理后,降低了悬浮物、有机污染物以及氮的浓度,也降低了后续的接触氧化床的负荷
2、接触氧化床的作用原理
1)、吸附作用:好氧微生物在填料上生长繁殖过程中相互部结形成表面积较大的、浓度较高的生物膜,可以大量吸附水中大部分的有机污染物,使污染物浓度降低;
2)、摄取、分解作用:在向反应器内不断通空气的情况下,好氧微生物可以将吸附的有机污染物作为营养物质摄人体内,进行代谢,一部分用于自身的生长繁殖,一部分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接触氧化床使农村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浓度进一步降低,出水CODcr、BOD5去除率达到80%以上,可以达到国家污水排放二级标准。
3、沉淀池的工作原理
1)、利用重力作用使接触氧化床出水中比重大于水的悬浮污泥下沉至池底,从而使之从水中去除,保证较好的出水水质;
2)、沉降至底部的污泥并自动返回至接触氧化床,以维持接触氧化床的污泥浓度。
4、消毒池
通过采用固体氯对出水进行消毒,可有效杀死水中的细菌、大肠杆菌、病毒等致病微生物,经过消毒设备处理后的水清亮透明,无臭味,细菌数和大肠杆菌数均可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总结
水资源是所有人的财富,保护水资源的目的就是对大众的健康负责,需要公众来参与,这关系到国计民生。如果只有政府来全包全揽,采取"家长式"的管理,而不发动全民来参与,民众对自己生活领域的水资源利用管理没有发言权,就不可能从根本上保护水资源。有些污染是少数人为确保自己利益而破坏环境所为,之所以难以治理和根除涉及权利的不平等,他们依靠手中的权利占有较多的资源而剥夺民众本应享有的资源,反过来又从污染环境中获利。对水资源也不例外。